福建两名消防战士在执行任务途中牺牲 被批准为烈士

15.02.2018  11:36

  新华网福州2月14日电(刘丰)福建省公安厅消息,2月13日,福建省尤溪县公安局消防大队沈城中队消防战士崔维涛、陈毅夫在灭火救援途中,遭遇消防车侧翻坠崖,为保护战友身受重伤不幸牺牲。14日,公安部政治部批准崔维涛、陈毅夫同志为烈士,并颁发献身国防金质纪念章。

  2月13日6时许,尤溪县新阳镇南芹村一民房发生火灾。接警后,尤溪县公安局沈城消防中队派出1辆消防车、7名指战员赶赴现场扑救。崔维涛、陈毅夫主动请缨参战,在前往火场途中,消防车突然发生侧翻坠入悬崖。危急时刻,崔维涛、陈毅夫采取避险措施保护战友,自己却因外力冲击身受重伤,经抢救无效牺牲。

  公安部政治部迅速启动相关工作程序,核实有关情况,于次日批准崔维涛、陈毅夫同志为烈士,并颁发献身国防金质纪念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