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与消防总队联合表彰第五届消防官兵“好妻子”、“好母亲”

18.03.2016  17:32



  孝老爱亲好儿媳,敬夫爱儿好妻子好母亲。3月8日,福建省消防总队与省妇联联合表彰第五届福建省消防官兵“好妻子”、“好母亲”等24名官兵家属,同时推报11名特别优秀当选家属为福建省“三八”红旗手。
  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省消防官兵舍生忘死、不懈奋斗。成绩的取得,更凝聚着广大官兵家属的理解和支持,饱含着她们的奉献和牺牲。特别是广大消防官兵的妻子和母亲,识大体顾大局,为了让丈夫、子女全身心地投入工作,立足本职工作,爱岗敬业,爱家持家,她们默默承担照顾家庭的重担,付出了更多的艰辛和劳累。受表彰的“好妻子”、“好母亲”中,有长期与丈夫分居两地,一人挑起家庭、事业的“顶梁柱”;有关心战士成长,配合做官兵思想工作的“编外指导员”;有身患重疾,为不影响儿子工作长期隐瞒病情的“好母亲”;有照顾重病丈夫的 “贤内助”;也有品德高尚,为丈夫、子女勤政廉洁把关的“廉政监督员”……她们勤劳贤惠,善良无畏,用柔弱的双肩筑起消防事业发展的坚强后盾。
  据悉,从2004年至今,省消防总队与省妇联每年都联合举办消防官兵“好妻子·好母亲”表彰活动。今年的评选活动中,省消防总队与省妇联联合通过移动互联网平台,发动社会广大群众参与投票评选,并通过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大力宣扬她们的先进事迹。(唐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