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总队主动对接靠前服务全力护航我省重点建设项目

16.08.2016  10:37

  为积极服务我省经济建设,消防总队主动适应新常态,着力破解难题,推出了一系列优化程序、简化材料等创新服务措施,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优质高效的消防安全服务。  
   主动对接,倾力服务港口工程审批   
  我省是全国为数不多的岸线资源大省,近年来,搭乘我省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的东风,全省港口建设工程总量突飞猛进,但在港口建设工程审批环节却时常遇到“困境”:根据《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工程应先取得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方可向消防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核。但一些港口建设工程横跨水域、陆域范围,在规划上与城乡规划存在一定程度脱节,尤其是一些“围海造陆”的港口工程,甚至与地方城乡规划存在冲突,导致部分已建成的港口建设工程在规划许可上遭遇卡壳,影响其消防行政审批手续的办理。    
  针对这一问题,总队积极与省交通厅、住建厅协调沟通,深入研究现有“规划前置”的规定,将法律法规层面未明确的内容进一步细化明确,提出三项举措:一是对城乡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已建港口建设项目(不含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由住建及规划部门书面确认后,港口建设项目业主可提供港口管理部门组织编制的港口总体规划以及用地(用海)预审意见等相关文件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二是对在城乡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不含危险货物的港口建设项目,在向规划部门申报办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前,各港口建设项目业主可以持相关项目用地(用海)预审意见、选址意见等材料到所在地公安消防部门,由公安消防部门先行提供施工图消防技术审查服务;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办理后,消防部门予以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三是对在城乡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已建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和新开工港口建设项目,应按现有规定在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后,向消防部门申报消防行政审批。目前,总队已会同省交通厅、住建厅共同起草政策性文件。相关规定出台后将有效缩减我省港口项目行政审批时限,大力推动我省港口建设项目审批进程。  
   靠前帮扶,大力支持福州机场建设   
  福州机场被定位为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中的门户枢纽机场,目前正实施第二轮扩能建设,总投资约19.6亿元,航站区工程按照满足2020年旅客吞吐量1800万人次的使用需求对现有航站楼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后航站楼总建筑面积达到21.9万平方米。  
  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现有工作规定,机场规划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应由机场公安部门实施消防行政审批。但我省机场公安由于其从民航公安改为地方机场公安的历史变革,以及受到现有技术力量的制约,无法承担福州机场二期扩能项目的技术审查及消防行政许可工作。了解这一情况后,总队主动靠前服务,王文生总队长亲自带队前往调研、现场办公,并派出总队、支队技术骨干力量组成的服务小组,先后数次参加技术研讨、论证会议,为机场消防设计方案调整、专家评审实施程序等方面提供多方位技术支持,得到福州国际机场、机场公安等单位的一致好评。  
   突破陈规,助力养老机构许可   
  目前,全省已开办运营的养老机构有968家,取得许可的仅47家,许可率仅4.9%,大部分养老机构未通过消防、卫生、环境等部门的许可审批,运营管理存在突出的安全隐患。为深刻吸取河南平顶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总队高度重视养老机构审批管理工作,与省民政厅联合开展了全省养老服务机构现状专项调研和整治,积极为养老机构监管工作出谋划策。  
  根据《消防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目前全省养老机构在补办消防行政审批手续存在的首要问题是:多数养老机构改变了所在建筑的原有规划使用功能,无法满足规划要求,也无法取得法定的消防审批前置条件——地方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为解决养老机构审批这一突出的历史遗留问题,总队下大决心突破陈规,提出简化手续的三个措施:一是对改变原有建筑使用功能设立的养老机构,不能提供规划变更许可文件的,可以提供县级以上政府或规划部门批准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的证明文件。二是对政策鼓励的利用村民自建房改建设置的养老机构,可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文件和当地政府或规划等部门出具的批准用途变更的证明材料代替规划许可证明。三是对1998年9月1日之前投入使用的养老机构建筑、总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养老机构建设工程,无需办理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其备案手续。目前,上述内容已纳入规范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政策性文件内容,相关规定出台后将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大大改善和提升全省养老机构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