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专题部署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办法》

21.05.2014  18:33

      11月27日,省政府召开2013年度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对贯彻落实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办法》进行专题部署,全面推进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省长助理、公安厅长王惠敏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省公安厅张洪德副厅长解读了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主要精神、考核内容以及考核流程,对考核工作进行了部署。 
  王惠敏厅长强调,消防工作作为“平安建设”和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事关发展大局。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措施,严防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要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住建、民政、教育、文化、卫生、工商、交通、旅游、经贸、宗教、人防、粮食、铁路、民航等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履行本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要深化全民火灾防控工作。围绕“认识火灾,学会逃生”主题,充分运用媒体、网络等载体,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大力普及冬季防火知识,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要抓好灭火应急救援工作。各级政府要完善联勤联动机制,督促应急救援队伍开展经常性集中训练和合成演练。财政、民政、人力社保、交通、公安消防等部门要按照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细化落实配套政策。 
  王惠敏厅长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办法》,自查补缺,全力做好考核准备工作。省消防工作联席会议要牵头制定迎检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工作任务,并下发考核实施细则。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消防考核内容融入行业、系统目标考评体系,加强结果运用。 
  省政府副秘书长、联席会议召集人陈照瑜,省公安厅副厅长、联席会议召集人张洪德,消防总队总队长张兴辉及省直单位30个厅局主要领导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