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地掀起“3.15”消防产品专项整治热潮

18.03.2016  17:32

 

 

 

         从3月10日开始,福建各地围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主题开展为期10天的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消防、质监和工商三部门深入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经销单位、在建建设工程、高层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对生产、销售和使用未获得市场准入、不合格以及国家明令淘汰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强化部门联动,周密组织部署。省公安消防总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3月3日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决定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主题活动期间联合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福州、厦门、泉州、龙岩消防支队召集质监、工商部门召开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通报2015年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不合格消防产品的名单,并研究部署此次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南平、莆田消防支队与市打击经济犯罪暨打假专项行动办公室协调,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工作纳入打假专项行动。

  突出整治重点,严格执法检查。“3.15”活动期间,全省各地消防、质监和工商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按照“联合执法、各司其职、综合执法、有分有合”的原则,对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消防泵控制设备、防火卷帘控制器、消防应急灯具、灭火器、防火门、防火卷帘、有衬里消防水带、消防软管卷盘、洒水喷头、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防火涂料等消防产品,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全省消防、质监、工商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1382人次,检查消防产品生产、销售单位、高层和地下建筑、在建建设工程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共计1705家,检查消防产品8万余件(套),责令更换不合格消防产品3900余件(套),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85份,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7起,累计罚款12.5万元。

  集中开展销毁,提升警示效果。为达到预期效果,各地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开展了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集中销毁仪式,对在执法检查中收缴的假冒伪劣灭火器、防火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识和消防水带等5000多件消防产品进行销毁。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福建电视台、福建日报等多家中央、省级主流新闻媒体对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集中销毁仪式进行了跟踪报道。

  发动群众举报,形成社会效应。福州、三明消防支队在官方网站设立了质量失信消防产品企业“黑名单”,供群众登陆查询。宁德、莆田等地联合工商部门设立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举报电话,对于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将在24小时内进行核查。各地还依托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开展“消防产品打假行动”,通过真、伪消防产品的对比介绍,向网民介绍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常见消防器材的真伪辨别方法;利用短信平台、沿街店面LED显示屏向单位、群众发布消防产品告知信息,积极发动群众拨打“96119”,共同抵制、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

  强化宣传教育,提高鉴别能力。泉州支队在《泉州晚报》和泉州电视台开展消防产品知识宣传、业务咨询和质量信息公布活动,报道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宁德支队联合驻地主流媒体、工商、安监、质监等部门在万达广场,举行“3.15消防在行动”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组织逃生疏散演练、设立消防咨询台、设置消防产品展示区等形式,向群众传授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鉴别方法,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平潭支队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开展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销毁宣传活动。“3.15”活动期间,全省各地在报刊报纸上刊登消防产品执法检查的信息70余条,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报道56次,举办消防产品现场咨询活动23场,发放消防宣传资料3.2万份,发送消防宣传短信20万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