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消费提示:仔细查看促销活动中限制性条款

11.11.2016  22:12

  福州新闻网11月11日讯 (记者 王礼林)“双十一”已经来临,昨日,福建省工商局、省消委会联合发布网络消费投诉情况及“双十一”网购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理性健康消费、依法维权。去年“双十一”期间,投诉热点中营销问题最为突出,主要问题有虚假夸大产品性能,刻意夸大、虚构商品的功效或性能误导消费者。

  据了解,网购投诉主要集中于服装鞋帽和计算机产品类商品,有关快递服务类的咨询投诉也较为集中。另外,针对新《广告法》使用绝对化语言进行虚假夸大宣传引发的投诉也不断涌现。有的商家在自身存货、运力及售后服务等方面准备不充分的情况下,以低价吸引顾客来推高销售量,事后又无法提供商品给消费者引发矛盾;部分电商利用“免单”、“抢单”、“秒杀”等噱头促销,事后却无法兑现承诺,引发消费纠纷。

  质量问题和退换货问题是网购投诉另外两大热点。质量问题主要有产品存在瑕疵、缺陷、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甚至是三无产品等情况。另外,随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日益深入人心,赋予网购消费者七天无理由退货权,有关退换货问题的投诉也逐渐增多,如消费者收货后怀疑是假冒伪劣商品、发现商品有瑕疵或者货不对版时要求退货,但商家拒绝退货;有的商家同意退换货,但当消费者寄回商品后却迟迟未能收到货款或换取的商品。

  在此,福建省工商局、省消委会提醒广大网购消费者,在享受网络购物的便利和实惠时,也要提高自己的辨识能力和维权意识,注意以下几点:一是选择正规、有经营资质的购物网站,尽量选择交易量大、专业性强、信誉度高的网站购物;要小心网购低价陷阱,尤其是名牌商品,谨防假冒,不要盲从轻信;详细了解商品信息,仔细查看促销活动中的限制性条款,谨防虚假宣传;选择安全可靠支付手段,任何情况下不要透露自己短信中收到的验证码,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注意保存网购相关凭证,通过截图等功能保留好交易信息。

  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一旦与电商发生消费纠纷,可以通过客服网络平台进行维权投诉,也可以向网店或者网站所在地的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