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立“电力投诉监督站”

28.01.2015  18:54

  为了加强和规范消费者在电力商品和服务权益的保护工作,提高消费者电力投诉调解成效和专业化服务水平,切实解决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权益。近日,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与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磋商,成立“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电力投诉监督站”。

  电力投诉监督站由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国网福建省电力公司共同管理,专门负责解决消费者在电力消费中对产品、设备和服务质量方面的投诉、咨询与建议。电力投诉监督站每日8:00-18:00接收受理各级消委会转办的消费者电力诉求。电力投诉监督站在受理客户投诉、意见、咨询和建议时,须2个工作日与消费者沟通,按诉求受理登记、工单下派、调查处理、回访核查、反馈汇报流程进行处理,确保每起案件均得到妥善处理。受理信息、流程节点和处理反馈等均进入电力营销服务业务系统,确保全程可控在控,其中投诉、意见和建议处理时限为七个工作日,咨询为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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