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委会三季度受理消费者投诉6011件 挽回损失781万

14.10.2016  19:39

  福州新闻网10月14日讯(记者 王礼林)省消委会今天向社会公布了我省今年第三季度投诉情况分析报告。据悉,2016年第三季度省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011件,解决5639件,解决率93.81%;为消费者挽回损失781万元。其中属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33件,得到加倍赔偿额17万元,接待来访、接受咨询20688人次。

  据悉,在投诉性质方面看:最为突出的是售后服务问题、合同问题、质量问题,分别占投诉总量的19.51%、18.65%、17.52%。其中,其他问题1777件,占投诉总量的29.56%;售后服务问题1173件,占投诉总量的19.51%;合同问题1121件,占投诉总量的18.65%;质量问题1053件,占投诉总量的17.52%;虚假宣传问题533件,占投诉总量的8.87%;价格问题140件,占投诉总量的2.33%;安全问题107件,占投诉总量的1.78%;假冒问题48件,占投诉总量的0.8%;计量问题38件,占投诉总量的0.63%;人格尊严问题21件,占投诉总量的0.35%。与2015年第三季度相比较,涉及其他、合同、售后服务方面的投诉比重上升较明显。

  在商品和服务类别方面:商品类投诉 2016年第三季度全省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商品类投诉3652件,占投诉总量60.76%。从商品类投诉来看,服装鞋帽类、家用电子电器类、交通工具类、日用商品类及房屋及建材类的投诉量仍居前五。服务类投诉 2016年第三季度全省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服务类投诉2359件,占投诉总量39.24%。从服务类投诉来看,电信服务类、生活、社会服务类、其他商品和服务类、互联网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的投诉量居前五位。

  在热点问题方面,主要为移动手机购买“陷阱多多”、汽车消费投诉只增不减、网络购物投诉成热点。

  据了解,手机问题主要是市场上仍存在改版机、水货机等电话,手机质量存在屏幕不显示等各式问题、售后服务差。在此省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移动手机最好要到经主管部门批准的专营机构,不要到不正规的公司和店铺购买;购买时注意查看移动手机上的商标和机型标志是否完整、配置是否齐全、规格是否相符、是否有电信入网标志及出厂合格证、手机上条形码是否完整、码上数据与包装盒数据是否一致、保修期限有多长、是否持有原厂保修卡。

  从消费投诉热点看,汽车销售和汽车维修服务的纠纷不断,导致汽车投诉逐年递增。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汽车合格证问题逐渐凸显、汽车销售暗藏“潜规则”、新车质量问题投诉、一些经营者只管卖车忽视售后服务、收费维修部分汽车配件只换不修。在此,省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者购车时应仔细查看购买车辆的合格证,比对一下合格证上的车架号和发动机号。如果消费者在购车时遇到经销商不能同时交付合格证的情况,应与经销商书面详细约定经销商交付合格证的具体时间、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及意外损失的赔偿条款等。遇有经营者不能履行义务,要及时主张权利。此外,在购买汽车时,要与经销商签订完整合同,要确认合同中的车辆详细信息无错误和缺漏。此外,切记保留购车及维修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票据,以防遇到问题之后取证困难。

  网上购物方面, 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有:实际收到的物品与网页上的宣传资料、样品不符或功能不全、颜色有差异等;商家提供了虚假物流,付款后迟迟不发货;商家对出售的商品不出具正规发票,不承担“三包”责任,售后服务难保证;快件延误、损坏、甚至丢失,网站、商家、快递公司之间互相推诿,推卸责任;商家采用“低价诱惑”的方式向消费者推销假冒伪劣产品等。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进行网络消费时,要注意以下几点:消费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购买商品,一定要要求送货人当场开箱验货;消费者采取上述方式购买商品,尤其是电器商品必须要求当场通电试机;部分网络经营者通过购买好评,来提高销售量,网购存陷阱消费须谨慎。

  记者另悉,目前,中消协已启动电商消费维权绿色通道(直通车)平台,淘宝等17家电商已经承诺加入。该平台正式开通后,消费者若有涉及上述电商企业(平台)的消费争议,可以由受理案件的消费者协会将投诉直接移转电商企业(平台)。截至9月20日,福建省消委会已成功受理9件关于电商的投诉案件,均在7天内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