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忽视手机“维修记录” 工商:易致维权难

05.06.2014  00:31

 福州新闻网6月4日讯 消费者把手机送修后往往只关心维修结果,对手机的维修记录并不在意。殊不知这里面暗藏“门道”,一不小心您的合法权益可能就受到侵犯。

  5月30日,消费者陈先生将还在保修期内的一部三星手机拿到售后修理接听故障的问题,售后技术人员予以更换主板后却拒绝在维修记录中填写维修情况,陈先生大惑不解。后经工商人员调解,商家才为陈先生填写完整的维修记录。

  消费者陈女士也有类似经历,她的一部手机在短短2个多月内已经送修了3次,可仍然故障频发。根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但由于在每次维修时,陈女士并没有要求商家完整填写维修记录,最终商家只为陈女士的手机更换了一块主板。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进行商品维修时,一定要对方准确填写维修记录,包括维修前的故障情况、故障处理情况、维修后的质量状况,送修时间和维修好的时间,更换部件的名称、型号、三包期限,维修人员姓名、单位、电话,维修费用详单等信息。

  (福州日报记者 祝健 通讯员 张永志 林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