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度福建消费投诉降两成 家用电器投诉居榜首

23.10.2015  10:16

  福州新闻网10月23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 昨日,省消委会系统第三季度投诉受理情况分析出炉。记者了解到,全省各级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775件,同比减少22.81%,已解决2500件,投诉解决率90.0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33.88万元。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消费投诉仍居榜首。

  据介绍,商品大类投诉中,家用电子电器类、电信服务类、交通工具类、生活和社会服务类以及服装鞋帽类的投诉量仍居前列。与去年第三季度比,其他商品和服务类、交通工具类、电信服务类的比例呈上升趋势,占比分别为5.26%、9.69%和11.06%。

  在家用电子电器类消费投诉中,质量问题仍是投诉重点。此外,售后服务投诉多,部分消费者消费不够理性,往往对商品不仔细查看或索要单据,致使出现纠纷。

  今年第三季度,通信服务投诉量居高不下。全省各级消委会共受理通信服务投诉307件,消费投诉集中在网速与承诺存在较大差距、擅自开通收费业务、乱收费、业务办理宽进严出等方面。另外,旅游消费问题比较突出。因三季度正值暑假、中秋节,旅游消费问题随之成为投诉热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预订行程临时取消、行程空缺要求退款遭拒、机票未订或签证未办要求退款遭拒、景区门票捆绑收费、景区电瓶车及景区周边商店强制消费等。

  购买汽车时,车行称不在其店内购买车险,就无法享受“三包”或优惠;办理按揭服务时,被强制要求收取手续费……今年三季度,我省汽车消费投诉也在持续增加,不少消费者反映汽车销售暗藏“潜规则”,包括强制搭售指定公司保险、收取保险押金、乱收车贷手续费、强制要求代办上牌等,让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此外,新车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等也是投诉热点。

  省消委会方面介绍,第三季度关于网络方面的投诉主要集中在消费者实际收到的物品与网上的资料、样品不符或功能不全、颜色有差异等;付款后一直收不到物品;销售者对出售的商品不出具正规发票,不承担“三包”责任,售后服务无法保证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