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4年消费投诉情况分析报告出炉 微信点赞营销成纠纷新热点
新华网福州3月10日电(记者 刘丰 通讯员 余小静)微信点赞活动承诺无法兑现,计算机、汽车等质量、售后跟不上等,都是2014年福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今天,福建省消协发布了2014年度全省消费投诉情况分析报告。2014年,全省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共计86481件,解决81371件,解决率94.09%;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6359.77万元。
通讯类产品投诉量居首
报告显示,2014年福建消费者投诉量位居前五位的依次是家用电子电器、交通工具类、服装鞋帽类、房屋及建材类、日用商品类。与上年度相比,交通工具类、服装鞋帽类增幅相对明显,分别为30.43%、25.69%;日用商品类与上年度相比下降了65.86%。
从投诉的类别看,通讯类产品以及计算机类产品投诉位居前列。计算机类产品的投诉中,新购买的电脑出现质量问题、电脑的配置与宣传不符、三包期内电脑出现故障维修多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等是消费者集中反映的问题。
消费者曹先生于2013年11月14日通过官网向戴尔(中国)有限公司购买一台“戴尔”便携式计算机,价格5080元,因该计算机故障维修3次仍无法正常使用,该公司于2014年8月初给予更换新机,8月3日投诉方收到新机后发现无法开机整机发烫,该公司工作人员不予退换处理。消费者投诉到消委会,经过协调,该公司同意给予消费者申请退款处理。
汽车消费投诉量同比涨三成
报告称,汽车类消费仍是投诉热点。去年福建交通工具类投诉7299件,占总投诉量的8.44%,与上一年同期相比增长30.43%。
据介绍,关于汽车消费投诉主要体现在签订合同容易退还定金难、新车质量问题、车辆售后服务无法保障、商家承诺帮助贷款实则无法兑现等。
投诉人陈先生于2014年4月在三明市梅列区北高速路口一汽大众盈众4S店订购一台汽车,交付订金2000元,商家承诺1个月左右提车,至投诉时未提到车。投诉人要求商家退订金,请求帮助调解。三明市经梅列区工商局工作人员了解,投诉人表示交付订金2000元,商家承诺1个月左右提车,一个月仍没有现车,投诉人便到厦门4S店订车,商家表示愿意退订金,实际却屡次拖延或联系不上;商家、投诉人与销售之间说法不一,无法确定违约责任由谁承担。经调解,商家表示在一个半月内将2000元打进投诉人账户,投诉人表示接受。
福建省消委会建议,消费者在购车时应多方了解汽车方面信息,不要轻信销售人员的一面之词。同时,在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例,一发现有不明之处要及时指出,在购买或维修过程中要向对方索要发票及相关票据。
微信、网购等新型营销模式成纠纷热点
2014年是新《消法》颁布实施的第一年,新《消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但仍然有一些经营者通过微信、微博发布促销广告或“点赞”活动承诺不兑现。
报告显示,微信、网购等新型营销模式去年也成为消费投诉咨询的新热点。2014年2月,黄小姐参加某音乐餐吧的微信优惠活动,即微信集满100个赞就赠送一份价值188的套餐。黄小姐集满100个赞后,与商家联系,被告知必须两个人同行,一人正常消费方可使用该套餐。黄小姐表示在微信上推销时商家并没有告知使用此套餐的前提条件,要求商家兑现承诺,遭到拒绝,双方协商不成而投诉。经福州市消委会调解,商家履行承诺赠送黄小姐两份价值188元的套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