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悲情的网络慈善当休矣
24岁、43斤、1.35米的贵州女孩吴花燕还是走了,除了留给亲人的痛心,还有留给这个世界的诸多疑问、质问——特别是指向慈善众筹乱象的……比如,某短视频账号打着吴花燕的名义筹集了45万元,在她并未收到这笔钱的情况下,却宣称“已将爱心亲自交至吴花燕手上”。(新京报 2020年1月14日)
这是一则让人悲伤的新闻,苦难女孩吴花燕走了;这也是一则让人愤慨的新闻,那些打着吴花燕名号肆意消费爱心人士爱心的网络慈善机构们,敢问,你们消费悲情的网络慈善何时休?作为网络慈善机构,用网络平台汇集公众爱心为有难之人送去爱心本无可厚非,甚至值得我们竖起大拇指点赞。然而,这种爱心行为一旦失去底线,成为消费悲情的网络慈善,其用心就值得推敲了。
当下,网络慈善作为一种爱心平台当有底线。可是,对着公众掷地有声的“已将爱心亲自交至吴花燕手上”的某短视频账号,吴花燕是他们筹集善款的名义,可是,善款并未实际交到吴花燕手中,何来的“亲自交至”?更让人愤怒的是,某紧急救助中心在吴花燕及其家属不知情的前提下,连续用两个账号开展一期二期筹款,多筹集了40多万元。吴花燕本人不知情,各个所谓的爱心平台却一副“铿锵有力”发声的嘴脸实在让人不解。这是消费悲情的爱心还是别有用心的不可告人的秘密?
吴花燕走了,爱心款项落于何处无人知晓。但是,所谓的网络爱心平台理当对爱心款项进行相关合法的处理,这包括退还爱心人士等。而不应公众的爱心被消费。爱心本无错,然而,爱心一旦失去底线,一旦处于无人监管的境地,那么被消费的爱心伤害的不仅是受助者,更是公众。
以悲情获取公众同情心,以悲情获取公众爱心捐助的行为不可取;打着受助者口号筹集善款却未将善款实际送达受助者的行为更不可取,爱心有度,爱心更应有界。我们呼吁,消费悲情的爱心慈善当休矣,网络慈善机构更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尊重受助者,尊重爱心民众。让公众爱心真正发挥作用,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得到帮助,这才是爱心慈善的应有之意。(厦门市文明办 陈美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