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种消费品纳入缺陷召回管理 保护消费者正当权益

18.03.2016  15:37

   3月1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香卉辉 通讯员 吕一峰)3月15日,厦门检验检疫局召开《缺陷消费品管理办法》培训宣贯会。导报记者从会上获悉,《办法》已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首批纳入目录的消费品包括家用电器等20种消费品,以解决跨境电商等网购平台中不合格产品退货难的问题。

  其中,家电产品召回对象主要是因设计、制造、警示标识中存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定,从而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格产品。《办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在获知消费品可能存在缺陷时,应立即向生产者通报并同时向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停止销售、租赁、使用存在缺陷的消费品,协助生产者实施召回。

  专家指出,《办法》的实施,解决了一般消费品召回“缺位”的问题,有助于保护消费者正当权益,解决跨境电商等网购平台中不合格产品退货难的问题。首批纳入目录的消费品包括家用电器等20种消费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