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防总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应对台风“海鸥”

15.09.2014  19:21

中新网9月15日电 据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网站消息,9月15日上午,国家防总副总指挥、水利部部长陈雷主持召开国家防总防台风异地视频会商会,安排部署防汛防台风工作,并宣布国家防总于15日11时启动防汛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派出4个工作组分赴海南、广东、广西、云南协助开展防汛防台风工作。

会商表明,15日10时“海鸥”中心位于广东雷州东偏南约840公里的海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2级,预计于16日早晨到下午在广东阳江至海南万宁一带沿海登陆,登陆强度可达14~15级,之后掠过海南东北部和广东雷州半岛移入北部湾海面,预计17日上午在中越边界到越南北部一带沿海再次登陆,登陆时中心风力13~14级。

会商认为,台风“海鸥”中心风力强、移速快、移动路径稳、影响范围广、降雨强度大、海况较恶劣,进入南海后,七级风圈半径可达300公里以上,影响南海北部大部海域,登陆后继续西行先后影响海南、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省(自治区)。海南、广东西部和中部沿海、广西中部南部、云南南部等地15~18日将有暴雨到大暴雨,过程雨量有150~200毫米,局部可达300~400毫米。“海鸥”最强时中心风力可达15级以上,台风经过海域将出现7到10米的狂涛巨浪,部分岸段风暴增水将达400厘米。

陈雷要求,有关省(自治区)和流域防总要根据防汛防台风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进一步强化防范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及时预报预警。气象、海洋、水文等部门要加强协作,进行滚动分析和实时预报。要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台风预警信息,提醒广大群众特别是外来游客、务工人员、孤寡老人、偏远地区人员等做好防护工作。全面细致做好船只回港避风、海上作业人员上岸、山洪灾害易发区等危险区域群众转移安置工作,提前关闭涉海、涉水旅游景点和娱乐项目,停止建筑施工和高空作业,适时停工、停市、停课。要适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防止一些群众盲目涉水涉险,危及生命安全。要强化转移后的监督和管理,严禁警报解除前避风船只出海、转移人员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