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两种海鱼快被吃光 首将海洋鱼类列保育动物
原题:台湾2种海鱼快被吃光 首将海洋鱼类列保育动物
中国台湾网6月10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首度将海洋鱼类列为保育类动物。台当局“农委会林务局”昨预告,将分布于垦丁、绿岛、兰屿海域、各剩不到30尾的曲纹唇鱼及隆头鹦哥鱼,列入台湾“保育类野生动物名录”,未来违法捕捞、钓猎者,最高可处150万元(新台币,下同)罚锾。
台湾“中研院”生物多样性中心研究员郑明修表示,海洋鱼类多达2000到3000种,台湾却没有把任何1种海洋鱼类列入保育。10多年来,他除了自己潜水下海调查数量,也走遍垦丁、绿岛、兰屿等地访谈潜水老手,发现40年前多达上百尾、上千尾的曲纹唇鱼及隆头鹦哥鱼数量锐减,兰屿各16尾最多,垦丁、绿岛都仅存个位数,澎湖则都没有了。
郑明修指出,曲纹唇鱼俗称龙王鲷或苏眉鱼,是全球最大的珊瑚礁鱼类,最大体长可达2米,体重200公斤以上,寿命可达45至50年,在帛琉可是“国宝鱼”,埃及红海也有上百只。但因为香港人爱吃,几乎把太平洋的龙王鲷都吃光了。2004年起,华盛顿公约(CITES)将它列为附录二物种保护。
至于隆头鹦哥鱼,也分布垦丁、绿岛、兰屿海域,身长130公分以上,因为爱吃活珊瑚,晚上会回到同一个珊瑚礁睡觉,过去常沦为不肖潜水客镖鱼对象,同样仅存20至30尾。
郑明修说,这类罕见大型珊瑚鱼类都被视为“海洋金鸡母”,结合潜水观光,发展喂食秀与游客互动,只有台湾喜欢把它们送上餐桌。2年前他以台湾珊瑚礁学会理事长身份把保育案送进去,但因为不像白海豚、藻礁受关注,都放到最后讨论,保育人士痛批保育动作太慢了。
郑明修强调,台湾只有海鲜文化,没有海洋文化,纳入保育后,海洋警察一定要加强执法,也应成立“海洋保育署”。
台“林务局”表示,这2种鱼类纳入第二级保育类后,若违法捕捞,可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并科150万元罚锾。
(中国台湾网 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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