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厅官”谢海生被查 落马前为市环保局巡视员

25.07.2015  13:01

  海西晨报讯(记者 许蔚菡)昨日,来自福建省纪委监察厅、厦门市纪委监察局网站消息: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巡视员谢海生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这也是厦门今年以来被查处的第一位“厅官”。

  去年12月29日,福建省纪委通报了5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第一个便是谢海生。

  通报称,2013年以来,厦门市环保局先后有1名副局长及3名区分局的局长、副局长因涉嫌利用职权收受贿赂被立案调查。时任市环保局党组书记的谢海生疏于监督管理,负主要领导责任,被免去党组书记职务。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谢海生出生于1957年,是广东揭阳人,博士后学位。1997年5月,他来到厦门市计划委员会经济研究所任副研究员;1997年调到厦门市环保局,先是做局长助理;2002年1月开始担任厦门市环保局局长。任职期间,谢海生在治理水产养殖、整治汽车尾气、建立环境保护考核机制上做出了努力。

  2014年7月,谢海生被任命为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巡视员。2014年底,因监管不力,他被免去环保局党组书记职务。

   相关链接

   细数厦门“落马”环保官员

  1.陈宗团:2005年至2013年,陈宗团在担任厦门市环保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牟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送的现金、购物卡、照相器材、黄金等,共计216万元,2014年5月被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2.陈清江:2005年10月,陈清江担任厦门市环保局海沧分局局长。2007年至2013年,陈清江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牟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送的钱款共计174万元,2014年6月被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3.郑兴毅:2001年至2013年,郑兴毅在厦门市环保局污染管理处、污染控制处、环境影响评价处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牟利,多次收受他人贿送的现金、购物卡等共计14.36万元,2014年11月被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2个月。

  4.曾伟民:去年10月,公开消息称,厦门市环境保护局翔安分局原局长曾伟民(正处级)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