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生态红线年底前划定 2020年底前设补偿基金
厦门将实现入海污染物总量分配、核查和调整的动态管理。(资料图)
厦门近海生态动力浮标阵列监测平台初步建成布放。(资料图)
厦门日报讯(记者 林雯 通讯员 龙邹霞)厦门海域是一个半封闭的海湾,与外海交换能力较弱,同时受九龙江流域影响较大,造成污染物“易入不易出”。
在这样的背景下,控制污染物输入总量,同时维护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就成为改善厦门近岸海域水质的两个重要目标。为此,《厦门近岸海域水环境污染治理方案》明确提出建立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和海洋生态补偿制度,为厦门海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提供制度保障。
>>入海污染物 总量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
简单来说,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就是将排入厦门海域的污染物总量控制在海域环境容量允许的范围之内。
根据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的研究结果,厦门湾每年可吸纳的总氮约为2.43万吨,总磷约为2600多吨。然而,2014年监测结果显示,单单经九龙江河口输入厦门海域的总氮、总磷分别就有5.13万吨和2210吨,加之其他九条溪流和沿岸众多排污口输入的大量污染物,已远超出厦门湾的自净能力,造成厦门部分海域海水中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出现超标,也就是海水富营养化的问题。
近年来,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委托相关科研单位完成了厦门海湾环境容量、岛外陆源入海排放口普查、入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等基础性研究工作。目前,海洋渔业、环保、水利、财政等部门正共同推动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的建立,实现入海污染物总量分配、核查和调整的动态管理,从而减轻厦门海域的环境负荷,逐步改善海水水质。
预计在2016年底前,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就将正式建立。
>>海洋生态红线 预计年底前最终划定
为有效维护厦门市海洋生态系统的健康和生态安全,进一步提高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和海洋综合管控能力,作为福建省首先试点开展海洋生态红线划定的沿海城市,厦门对重要的海洋生态功能区、敏感/脆弱海洋生态系统、重要海洋物种及其繁衍地、栖息地等区域划定了生态红线,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保住海洋生态底线。
目前,厦门海洋生态红线划定研究工作已完成,正在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预计今年年底前将完成厦门海洋生态红线最终划定工作。
>>生态补偿制度 2020年底前设补偿基金
通过必要的经济手段和方式要求海洋开发利用者对海洋造成的不利影响进行必要的补偿,是维护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确保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
市海洋与渔业局于2006年起开展海洋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将海洋生态补偿作为海洋工程环评审批、过程监管、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来抓,通过异地种植红树林,实施增殖放流,建立白海豚保护基地等方式落实生态补偿工作。
《厦门近岸海域水环境污染治理方案》要求海洋、发改、环保、市政、水利、财政等部门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配合协调,2020年底前建立厦门海洋生态补偿基金,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推进和社会参与的海洋生态补偿机制,为维护厦门海洋生态系统健康提供新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