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环保责任目标完成考核 厦门市获全省第一

28.07.2015  19:19

厦门日报讯(记者 林雯)日前,省海洋开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全省6个沿海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展2014年度海洋环保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结果,厦门由2013年的亚军上升至冠军——以109分的成绩与泉州市并列全省第一。

记者昨日从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今年5月,省考核组组织了对厦门海洋环境及海洋环保监管情况的实地考察。考核组认为,厦门市政府高度重视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厦门海域海洋环境质量达到考核指标要求,很好地完成各项年度责任目标。

今年4月,厦门颁布实施了《厦门近岸海域水环境污染治理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市主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87%;本岛污水实现全截污、全处理;九龙江入海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厦门海域水质基本达到功能区水质标准要求,其中河口区、西海域、同安湾海域、南部海域无机氮、活性磷酸盐达到三类海水水质标准,东部海域及大嶝海域无机氮、活性磷酸盐达到二类海水水质标准。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等为主要执行部门。

截至2014年底,厦门已建成并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有7座,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3.73%,污水处理能力达到87.5万吨/日,年度污水处理量约2.62亿吨(约占全省污水处理量的21%),同比2013年增长4%。2014年,全市直排海重点工业企业共7家,市环保局按规定依法对这7家直排海企业的排水口水质进行了26次监测,除了厦门市润泓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有一次COD指标超标外,其余均达标,重点直排海工业企业污水排放达标率达96.2%。同时,厦门排水监测站对各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的检测结果表明出水水质合格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