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海洋与渔业厅提七举措 推进“海上福州”建设
8月28日讯 昨日记者获悉,为支持我市加快推进“海上福州”建设,省海洋与渔业厅日前研究并提出七大举措。
推动重大项目建设
省海洋与渔业厅提出,推进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项目,积极协调省发改委做好园区规划建设,指导和帮助做好园区的规划和布局;研究出台支持园区建设的优惠政策,加大入园项目推介支持力度;创新机制,引进“飞地岛”,为内陆地区开设窗口与港口对接;推动与国家级研究机构合作,建设对接基地,推动核心技术直接转化;建设虚拟海洋研究院对接平台,开辟中试基地,实现成果直接转化落地;建立金融、科技创新平台,深化海洋银行合作。
省海洋与渔业厅提出,积极争取“蛟龙”号大洋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落户位于福清的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指导落户园区的海洋装备制造企业申报国家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海洋装备制造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争取财政部、国家海洋局的立项支持。
省海洋与渔业厅还提出,推进福州金鱼产业园项目,争取通过中央财政现代农业(渔业)生产发展资金和省级设施渔业资金支持福州金鱼产业园的标准化金鱼养殖池塘建设改造和金鱼苗种场建设,鼓励福州金鱼产业园项目申报“水乡渔村”、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和省级水产良种场。
推动现代渔业发展
省海洋与渔业厅表示,推进现代渔业项目建设,将连江县、福清市、闽侯县列入第三轮(2014~2016年)现代渔业项目县,利用中央财政现代农业(渔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规模化水产种苗基地、工厂化养殖基地、标准化水产养殖池塘、塑胶养殖网箱、深水养殖网箱建设、水产品精深加工等。
省海洋与渔业厅表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远洋渔业发展六条政策,推动福州远洋渔业产业做大做强,保持福州远洋渔业在全国的领先地位;推动福州市水产品物流与养殖、捕捞、加工融合发展,加快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推动渔业产地市场与水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打造以福州海峡水产品交易中心为主要集散地的现代水产品流通网络。
省海洋与渔业厅还表示,支持推进连江苔箓中心渔港、大官坂中心渔港2个中心渔港、7个一级渔港和18个二级渔港项目的建设,在用海、落实项目法人、加快项目申报审批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
共2页 1 2推动项目用海用岛
省海洋与渔业厅将支持我市调整海洋功能区划,努力争取国家海洋局支持长乐国际机场二期工程、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福建省海峡现代渔业经济区等涉及需调整海洋功能区划的用海项目;支持审批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帮助协调指导福州港松下港区牛头湾作业区、福州市琅岐岛特色海洋经济园区,以及福州市元洪新城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编制工作,及时向国家海洋局沟通汇报,争取尽早获得批复。
推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省海洋与渔业厅将支持罗源湾海洋世界建设,加快罗源湾滨海新城正在建设的海洋世界项目建设进度,支持办理相关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利用特许证件,提升建设标准和层次,争取把它建设为国家、省级海洋公园。
省海洋与渔业厅将推进福州生态岛建设,重点指导福州市首批推出的7个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和生态保护,对相关海岛旅游重点项目等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简化环评程序,提供用岛用海保障。
省海洋与渔业厅还将进一步对接马尾区政府,积极申请中国—东盟海洋合作中心建设项目,争取项目尽早落地。
(福州日报见习记者 郭立锋 通讯员 林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