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法院:让阳光照亮司法公开的每一个环节

15.07.2016  03:36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是一座没有围墙的法院,这里没有高耸的围栏和铁门,它向社会敞开司法的怀抱,追求公平正义的脚步坚实而有力。

  2010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确定海沧法院作为全国首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2013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编发简报介绍海沧法院在司法公开、司法便民、探索创新等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2014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遴选确立了28个法院作为第二批全国法院法官培训现场教学基地,海沧法院是福建省法院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法院。2015年4月,海沧法院又被最高人民法院正式确定为全国50家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海沧法院的司法公开已经从一项法律制度真正成为一项项生动的实践。

  强化窗口建设

  加大立案公开力度

  走进海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这里除了设置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释法答疑、信访接待、调处衔接等窗口以推行“一站式”办公外,还充分利用大厅内墙、展示架、电子触摸屏、门户网站、官方微信等向社会公开各类案件立案条件、立案流程、文书格式、诉讼费用标准等,当事人还可通过门户网站、电子触摸屏、官方微信、法院服务专线等多渠道随时查询案件办理进度,立案之后做到时时心中有数。

  值得一提的是,海沧法院在立案流程标准化的基础上,应用互联网、手机等媒介开发出了由律师服务平台和微信执行立案平台组成的福建省首个“立体”立案网络,分别针对不同类型当事人和案件进行立案登记。无论是律师还是普通老百姓想打官司,只需动动手指,便可申请立案。

  福建明嘉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奕增就是福建首位成功利用此平台申请网上立案的律师。在采访中他告诉记者,去年4月他收到了海沧法院开通律师服务平台的通知,5月刚好有个代理的案件要立案,就想着试试这个平台,没想到竟成为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林律师兴奋地说:“自己本身居住的位置距离海沧比较远,现在立案方便了很多,不用舟车劳顿,也不用排队,省了很多事。

  当被问及这个平台的领先之处时,海沧法院信息化办负责人林焕华向记者娓娓道来:“我们这个律师服务平台在全省真正实现了三项‘第一’——是第一个将立案受理流程标准化并搬上云端的司法服务系统,所有操作全程通过云公证系统由公证处留证,并均有短信提示操作双方,安全、可靠;是第一个实时处理网络立案申请的系统,直接部署在外网,法院立案人员根据短信提示实时在平台上审查立案申请,不需要依赖技术人员手工同步数据,实现了‘马上申请马上审查’,高效、便捷;是第一个彻底告别‘预立案’的网络立案系统,以往的网络立案只能通过网络提交立案预约,申请人仍需前往法院立案。而该平台在申请人完成立案申请并缴费后,即可获得案号、立案通知书等诉讼材料,是真正意义上的网上立案。

  而微信执行案件立案平台则是与律师服务平台相呼应的,专门针对自媒体用户开发出的新平台,目前包括用户注册、案件立案、后台审批系统三个功能模块。这是海沧法院信息化建设又一次实现全福建省领先,也是海沧法院力推的又一项便民利民举措。

  海沧法院分管信息化工作的专职委员吴丽芬对记者说:“有了这个平台,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只要申请执行的依据是由我们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他就不必再亲自到法院领取裁判文书生效证明,也不用再为申请执行材料不全而往返奔波,一部手机就可以达到目的。

  对此,工作人员向记者当场进行了演示。申请执行人首先需要关注海沧法院的官方微信,完成用户注册后只需通过微信上传执行申请书、法院生效裁判、申请人身份信息、被申请人身份信息等材料,法院将在收到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整个申请过程的所有操作全部基于微信平台,操作状态和审查结果可做到实时查询。可以说,该举措不仅符合自媒体时代广大用户的操作习惯,更展现出新型司法便民平台高效便利、经济快捷的强大生命力。

  构建阳光审判

  拓展庭审公开方式

  在这座没有围墙的法院外醒目的位置矗立着一面巨大的电子显示屏,正在“现场直播”的庭审将法院内外无缝连接在了一起。“这完全得益于我们建成的高清科技法庭,让公众站在这里就如同在法庭内部一般身临其境。”法官林焕华向记者介绍。早在2014年,海沧法院就创新打造多维信息化中心,实行数字高清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在电脑、庭审主机及后台服务器形成三重数据备份,以户外高清LED为载体进行庭审“现场直播”。“这项举措可是吸引了不少附近的居民或是路过的群众驻足观看,有的老百姓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出入法院,这个大屏幕却给了他们了解法院,近距离接触审判的机会。

  2015年12月3日,海沧法院率先采用大合议庭模式公开审理了广受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1·27”海沧天湖城小区抢劫案,这场由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的大合议庭审案的模式,一经尝试就受到了国内主流媒体的高度关注和积极评价。

  据了解,至今海沧法院已在不同领域采用大合议庭模式审理案件9件36人次,为“事实审”与“法律审”相分离的大合议模式作出了有益尝试。

  作为全国50家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之一,海沧法院按照中央顶层设计、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和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通过电脑摇号的方式,从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选民或常住居民中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经过资格审查、征求意见后新增105名人选。海沧法院政治处主任杨建伟向记者介绍说:“通过这次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选任工作,我院人民陪审员总数已增至152名。目前陪审员队伍人员来源更加广泛,区域性特点更加突出,年龄结构、性别比例、受教育程度也更加均衡。

  记者跟随着杨建伟来到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墙上悬挂的《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规范(试行)》映入眼帘。“为了使人民陪审员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我们对陪审员参审案件的范围、权利与义务、日常管理、随机抽取方式、合议庭组成架构、合议庭评议、席位设立等进行了专门规范。此外,院长、副院长带头多次开示范庭,也很有力地促进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向纵深推进。

  身处国内最大的国家级台商投资区,海沧法院在全国首创跨区域台胞陪审员参审机制,聘任了包括厦门市前后三任台商协会会长在内的37位台胞杰出人士担任台胞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调处,充分发挥他们与涉诉台胞台商“同乡、同业”的优势,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同时,通过让台胞有序参与大陆司法,有利于提高司法透明度,增强司法公信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至今,台胞陪审员参与陪审的案件有413件,调解撤诉243件,涉案金额高达6.7亿元,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而缓刑考察员制度则是海沧法院进一步畅通民意、听取民声的新路径。2015年5月,海沧法院率先在全国先行先试,聘任台商担任涉台刑事案件的缓刑考察员。厦门市台商协会会长陈信仲在聘任仪式上表示,缓刑考察员制度对台商而言是司法公正的福音,这让台胞到大陆投资、生活更放心。

  他说:“针对适用缓刑的台籍被告人,我们台商协会尽力协助,安排固定的场所,提供食宿等,一些细节还需要和法院再沟通。这是有生以来第一次的尝试,我们很荣幸,聘任是一种荣誉,也是一种义务,也是对台湾同胞尽一份心意。

  探索创新形式

  深化司法公开内涵

  没有公开则无所谓正义。谈起司法公开工作,海沧法院院长傅远平说:“为提高审判质量,强化公众监督,我们很早就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引进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接受国际认证机构的审查,主动要求他们‘挑刺’‘找茬’,进一步加强对法院、法官工作规范性的管理。

  说到上网文书公开工作,早在2013年,海沧法院就已经实现了符合公开条件的裁判文书100%上网公开,以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审管办小陈向记者提供了这样的数据,去年海沧法院共计公开上网文书4220份,今年1至5月共计公开上网文书1423份。值得一提的是,海沧法院还运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自主开发智能辅助办案系统,通过海量文书比对和分析助力法官“同案同判”,公众也可以通过该系统自主进行案件类比。在周强院长视察海沧法院时,该系统还得到了周强院长的充分肯定。

  步行至当事人候审区域,记者看到了“司法公开法官监督台”,这里将法院所有法官的照片、个人信息及其业务背景资料上墙,同时也公布了司法“六公开”的具体内容,便于当事人了解法官,也有利于加强监督。在通向法庭的走廊两边挂满了当事人赠送的锦旗,杨建伟介绍说:“这个‘锦旗走廊’是近三年来当事人赠予的部分锦旗,我们这样做既增强了当事人对法院的信任感,同时也体现了我们对当事人表达谢意的珍惜与尊重。

  此时记者的脚步停留在了位于审判区一楼的“律师休息室”,这里除了具备律师休息、候审、办公等多种功能外,还展出法院十多年来在审判、管理、队伍、文化、交流等方面的建设情况和取得成果,旨在着力为律师、当事人提供全天候的“法院开放日”服务。

  走出海沧法院,便身处于司法公开文化广场。这个广场环绕着综合审判大楼而建,是融法治宣传、司法公开工作展示、休闲广场等多功能为一体的、法院干警与市民所共享的、全开放式的文化广场,与综合审判大楼共同构成了这座“没有围墙的法院”。

  记者细细观察,审判大楼两侧是法文化浮雕墙,生动描绘出悠远深长的人类法治文明画卷;司法公开展示栏包括了海沧法院简介、案件办理流程图、诉讼须知、司法公开法院标准等内容;“庭审直播台”通过高清LED显示屏将庭审实况向公众进行“现场直播”,接受全方位实时监督;开庭公告显示屏滚动播出每周开庭信息;“夜间法庭”指示牌向公众宣传海沧法院这一司法品牌,为当事人提供八小时之外的便利服务;一座名为“”的石雕与法官誓词墙遥相呼应,寓意着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始终关注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此外,“礼民”亭、休闲长椅、绿化带等则为前来办事或短暂停留的公众提供贴心的便利。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王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