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全力以赴防抗第9号“纳沙”第10号“海棠”双台风登陆情况
2017年7月底,第9号台风“纳沙”和第10号台风“海棠”21小时内在相同地点相继登陆我省,带来大范围强降雨,局地24小时雨量达到破纪录的近500毫米,特别是“海棠”登陆后强度维持20个小时不减弱,造成严重危害。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国家防总、水利部的精心指导下,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对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部署要求,把防台风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采取超常规部署指挥、超层级运作响应、超标准防范应对措施,特别是驻闽部队主动请缨、全力支援,党政军民同心同德,全力以赴防抗台风,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取得“不死人、少损失”的显著成效。
一、台风特点及对我省的不利影响
台风给我省带来狂风巨浪和大范围暴雨到大暴雨、部分特大暴雨,防台风形势复杂而严峻。
(一)三个极端
第一,21小时内两个台风相继在同一地点登陆我省,历史未见。第9号台风“纳沙”7月30日6:00登陆我省福清市,第10号台风“海棠”于7月31日2:50从相同位置登陆我省,前后间隔不到21小时。这种极端情况前所未有。第二,24小时最大雨量近500毫米,历史罕见。全省共20个县(市、区)发生特大暴雨,其中3个县(市、区)24小时雨量超过400毫米,分别是连江499毫米、涵江442毫米、长乐412毫米,都突破了当地降雨极值纪录。第三,台风登陆后20小时内强度不减,历史罕见。第10号台风“海棠”能量巨大,31日2:50登陆后又合并了“纳沙”的残留云系,长时间不见减弱,维持8级强度贯穿我省中北部进入江西,31日23时才减弱为热带低压;“海棠”登陆30小时后,尾部云系还在影响我省,沿海还监测到11级大风,比其登陆时的中心风力还大,十分罕见。
(二)六大特点
一是过程雨量大。全省83个县(市、区)雨量超过100毫米,其中50个超过200毫米、25个超过300毫米、9个超过400毫米、4个超过500毫米,分别是涵江598毫米、福清539毫米、连江532毫米、长乐519毫米。二是影响范围广。“纳沙”台风七级风圈(半径250公里)覆盖我省全境,双台风融合形成的庞大云团更是超出我省陆域范围,且都从中部贯穿我省,影响波及我省全境。三是滞留时间长。台风7月29日开始影响我省外海渔场,登陆后残余环流继续滞留我省上空,影响一直持续至8月2日才结束。四是降雨强度强。局地短历时强降雨多发频发,19个县(市、区)的1小时雨强超过50毫米,最大为云霄101毫米;17个县(市、区)的3小时雨量超过100毫米,最大为连江183毫米。五是风浪危害重。中北部沿海风力9~11级、阵风12~15级,南部沿海风力9~10级、阵风11~12级,局部瞬时风力极强,最大为平潭澳前镇16级(53.6米/秒);台浅、闽南、闽中、闽东渔场出现6米以上的狂浪,沿海出现4米以上的巨浪,台风中心经过海域出现9米以上的狂涛。六是防御难度大。同一时期还有第5号台风“奥鹿”在太平洋东北部徘徊,三个台风互相影响,形势复杂多变、预测困难;“纳沙”登陆后风浪间歇减弱,沿海部分群众可能心生侥幸,管控难度大;近一个月的高温少雨导致土壤干涸开裂,遭遇高强度暴雨侵袭,地质灾害危险等级增大。此外,暴雨还导致鳌江、交溪、闽江干流和闽江支流富屯溪、建溪、尤溪,九龙江支流新桥河、雁石溪和汀江支流黄潭河等河流发生超警戒洪水。
二、全省防台风工作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台风抗灾救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汪洋副总理也先后作出批示。国家防总、水利部召开视频会议,陈雷部长精心部署,国家防总和水利部、民政部以及水利部太湖局分别派工作组来闽检查指导。省委省政府周密部署指挥,全省党政军民万众一心、迎难而上,奋起抗击双台风登陆袭击。目前,防台风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有效避免了人员伤亡,最大程度减轻了灾害损失。
(一)从重实效的角度出发,超常规部署指挥
省委、省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汪洋副总理批示精神,连续下发两个《通知》,组织全省上下全力以赴做好防抗台风各项工作。一是省委书记、省长两次部署指导,并深入一线督导。7月29日晚,尤权书记、于伟国省长组织召开全省视频会议,强化部署防台风工作,要求克服麻痹思想,突出防御重点,做实做细工作,做到转移彻底、防范精准、预警到人、救援有力、责任到位;7月30日晚,尤书记和于省长再次到指挥部指导,分别与福州、宁德、莆田、泉州、平潭等重点防区的市委书记通话,叮嘱抓准防御重点,有力有序有效组织防抗工作;会后,于伟国省长连夜赶赴登陆点福清市,靠前督导指挥。二是六位省委常委分赴沿海检查指导。7月30日晚,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6位省委常委率队,冒雨赶赴沿海各地检查指导,深入一线视察,督促各地落实措施、筑牢防御阵线。三是指挥长坐镇指挥。省防指总指挥黄琪玉副省长坐镇指挥部,从7月27日起先后召集4次视频会、8次会商会,提前安排部署,点对点指导各地防抗台风。四是各级强化督查落实。省防指针对台风发展态势复杂多变、不确定性大的情况,重点督促即将发生局地短历时强降雨的市、县落实应对措施,特别是及时组织转移避险。各地紧盯汛情和台风变化,结合各自实际,跟进落实针对性防御措施。各级防汛督查专员和纪检监察、效能督察人员迅速行动,加强现场检查和随机抽查,重点查干部是否真正动起来、危险区域群众是否已经转移,一级督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责任到位。
(二)按最不利的情况动员,超层级运作响应
全省各地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和危害情况,适度加大保险系数,适度提高指挥层级,上下联动、分工协同,做好各项防御工作。一是省防指充分考虑最不利情况,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和危害情况,适时提升响应等级,最高启动了防台风Ⅱ级、防暴雨Ⅱ级响应;全省防汛系统取消休假、坚守岗位。二是各级干部迅速行动。党政领导干部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坐镇指挥,细化安排、点对点督促;广大基层干部进村入户、靠前指挥,动员群众共同防台抗灾,把防御措施和责任细化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部位和每个危险点。三是各地加强应急响应。福州、莆田启动了Ⅰ级响应,按最高层级落实防御措施;厦门、宁德、泉州、平潭启动了Ⅱ级响应,漳州启动了Ⅲ级响应,龙岩、三明和南平启动了Ⅳ级响应,扎实做好防台风工作。特别是厦门市按照保障重大会晤的标准,通过实战检验防台风和抢险救援措施的有效性,努力改进和完善防御保障体系。四是有关部门强化责任落实。气象部门加强会商研判,加密预报,及时发布预警;水利部门加强水库堤防巡查,优化水库调度;海洋渔业部门广泛发布海况预警,及时组织海上船只、人员避险,严格管控、防止回流;海事部门指导过往船舶安全航行、沿海船舶停航锚泊;国土部门提前安排技术力量下基层指导;宣传部门协调媒体滚动播报防台风信息和科普短片,弘扬正能量;交通部门组织运输船舶、港区渡口、客运航线等停航、停运;住建部门监管在建项目,落实城市防风防涝措施;民政部门组织帐篷、食品、饮用水等救灾物资,做好救助准备;卫计部门组织25支应急队伍,随时应对突发状况;电力部门组织应急抢修队伍,及时抢通受损线路;旅游部门提前关闭景区景点,及时疏导游客;通信部门组织发送公益短信7438万条次,提醒公众防范危险;其他有关部门也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扎实做好防台风工作,形成了强大合力。
(三)向最薄弱的部位发力,超标准防范应对
重点落实4条强化措施。一是强化海上转移。按照省防指部署,各地果断落实海上转移工作:7月29日12时前,全省沿海渔排老弱妇幼3133人全部撤离上岸;7月29日17时前,沿海渔排作业人员2.4万人全部撤离上岸;台浅、闽南、闽中、闽东渔场作业渔船1294艘全部进港避风,船上人员4935人全部撤离上岸;全省累计撤离海上人员3.2万人。二是强化巡查避险。各地加强陆上危险区域的巡查。特别是全面落实“四个必查”,即凡是坡度比较陡、山体不稳定、容易发生滑坡的危险区域必查;凡是屋后护坡高度超过3米的必查;凡是村后山坡上有大面积竹子、芦苇的必查;凡是山边水边、低洼地带的危旧房屋和土木结构房屋必查。通过巡查及时发现隐患,果断组织24.11万人紧急避险。三是强化管控措施。7月29日17时,全省沿海沿岸景区景点、休闲场所、工程工地全部关闭,沿海客渡船停航,伏季休渔延长至台风警报解除后;海事部门指导过往商船避开台风影响。四是强化应急救援。省防指协调驻闽陆军部队、武警福建总队以及武警8710、武警水电、武警交通等部队兵力6080人,抽调直属防汛机动抢险队900人以及各类物资、设备,提前向重点区域预置,支援地方准备抢险救援,处置突发险情灾情。
三、受灾情况及下一步工作
受9号“纳沙”、10号“海棠”双台风相继登陆影响,我省多地受灾严重,由于转移及时,尚未造成人员伤亡和失踪。截止8月2日12时的统计,全省共59个县20.89万人受灾,倒塌房屋434间,紧急转移27.33万人;农作物受灾26.73千公顷、成灾10.19千公顷、绝收2.19千公顷;航班取消507个架次,列车停运139列,高速公路管制4处,国省公路干线阻断6处,公路客运停运4268班次,平潭跨海大桥关闭,对台客运航线、沿海渡口渡船全线停航;10千伏线路跳闸727条,低压用户停电71.56万户;通讯中断268条次、线路受损12.9公里;停产工矿企业24个;损坏堤防11.63千米,损坏灌溉设施、护岸1426处,损坏水闸、塘坝、水文测站、机电井、机电泵站91座。全省直接经济总损失9.66亿元,其中水利设施损失2.50亿元。
台风已经离开我省,但局部地区降雨仍在持续。目前,受灾群众已得到妥善安置,灾区生产生活秩序已基本恢复,社会安定稳定,省委、省政府正组织全省干部群众有序推进灾后恢复重建。下一步,我省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央领导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防总、水利部的部署要求继续做好防台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