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无居民海岛使用办法 最低14元“购岛”

04.06.2014  13:24

  位于钦州的抄墩岛。自治区海洋局海域和海岛管理处供图

  被红树林环绕的穿牛鼻岭。自治区海洋局海域和海岛管理处供图

  原标题:买座海岛当“岛主”你行的有的岛单价仅14元(组图)

  买座海岛当岛主你也能行

  广西出台无居民海岛使用审批管理相关文件,扫清购岛障碍

  买一座小岛,漫步洁白的沙滩,悠闲地看日出日落,是不少人追求的“岛主”梦想。自治区海洋局近日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评估办法》(下称《办法》)和《关于无居民海岛使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标志着我区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的程序和制度得以完善,当“岛主”的障碍已被扫清。

  怎么买?

  分两级审核批准

  《通知》称,无居民海岛实行国家和自治区分级审核、审批制度。开发利用造成海岛消失、外商外资项目投资、涉及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等用岛活动,必须经由国务院批准,其余用岛活动由自治区政府批准。

  自治区海洋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实际上,在《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实施前,部分无居民海岛上就已经有开发利用的情况,如种植经济林、搭盖建筑物等。对于这些用岛者,将根据当时是否获得批准来分类处理。原来已获批准并符合规划的,将按程序补办用岛手续,补缴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差价。原来未获批准,也不符合规划的,必须停止开发利用。

   贵不贵?

  有的岛单价仅14元

  《办法》指出,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采取审批、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的方式。旅游、娱乐、工业等经营性用岛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者的,一律以“招拍挂”方式出让。评估单位根据海岛的位置、效益等,综合确定出让底价。同时,出让价格还实行最低限价制度,评估得出的底价不能低于最低限价。

  我国将无居民海岛划分为6个等别,前三等一般位于发达地区,我区的全部被划入后三等。《办法》对我区的无居民海岛,根据所在行政区域进行了等别划分。其中四等是北海市海城区、银海区,五等是北海市铁山港区、防城港市防城区和港口区、钦州市钦南区,六等是东兴市和合浦县。

  我区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最低价标准以元/公顷·年为单位。在各等别的海岛中,最贵的是填海连岛用岛,最便宜的是林业用岛,离岸最近的四等岛单价10.08万元,离岸最远的六等岛单价只要14元。旅游用岛最低价处于中下水平,如离岸最近的四等观光旅游用岛,单价为12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