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海外专家来榕培养人才 企事业单位最高补3万

08.03.2016  08:18

  福州新闻网3月8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企事业单位聘请海外知名专家、企业家和院士专家等来榕考察指导、开展互动研讨、举办培训班等,可获得1至3万元资金资助。这是记者昨天从市人社局获悉的。

  为鼓励企事业单位向海外“引智”,邀请海外专家学者来榕培养人才,拓展开放式人才培养渠道,市人社局将征集2016年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榕培养人才项目。

  据介绍,被邀请来榕开展培养人才项目的海外知名专家、企业家和院士专家应具有非中国国籍,港澳专家须持有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台湾专家须持有《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邀请专家一般应在榕无工作单位,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科研能力较强,讲学专业对口,符合我市经济建设长远需求;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榕培养人才项目须在12月1日前执行完毕,项目时间一般为15至90天,经批准的特殊情况可延长或缩短。项目形式包括主题报告会、互动研讨会、培训班、专题讲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