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复制推广到漳州

27.06.2015  12:03
  26日,厦门海关与漳州市政府签订《合作备忘录》,厦门海关将在漳州推广自贸试验区海关创新监管制度。

  依据备忘录,厦门海关将在推广执行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关创新制度的基础上,率先在漳州推广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海关创新监管制度。具体内容包括,支持漳州台商投资区、古雷开发区打造对接自贸试验区政策辐射的试验田。支持福建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漳州设立保税展示交易平台开展业务;支持“出境加工”“先销后税”等新型保税监管措施的试点,支持漳州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试点;支持设有保税仓库的企业办理“批次进出、集中申报”“集中汇总纳税”业务等。

  备忘录共推出14项相互支持举措。除了支持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监管创新制度,厦门海关还将从7个方面支持漳州经济发展,包括支持帮助古雷综合保税区申报工作;支持漳州港区全面发展;提升口岸“三互”合作水平;支持拓展对台经贸合作;支持现代农业转型升级;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支持社会征信体系建设等。

  同时,漳州也将从支持海关加快建设和发展、营造海关监管执法的良好环境、扎实推进商务发展、做大做强口岸经济、助推海关规范企业经营管理、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等6方面支持海关工作。(林世雄 廖丽萍)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福山郊野公园入选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