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事局颁发首批《海船船员服务机构许可证》

05.03.2016  11:14
  

  福建新闻网厦门3月4日电  (刘少辉)  厦门海事局3日为厦门中海航船员服务有限公司和厦门海盈海运有限公司等2家机构颁发了《乙级海船船员服务机构许可证》。这是船员服务机构资质许可审批授权后厦门海事局颁发的首批海船船员服务机构许可证,这意味着乙级海船船员服务机构许可证以后可以在厦门办理了。

  据悉,福建海事局于去年下发了《关于调整明确分支局船员管理业务授权的通知》,明确规定“负责中资企业从事乙级海船船员服务业务的审批工作”下放到各分支局。为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加快职能转变要求,厦门海事局依据海事系统行政执法事权层级调整方案,按照船员服务机构资质许可审批授权,重新修订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岗位职责和优化审批流程。

  经过申请受理、材料审查、现场核验和资质审批等环节,厦门海事局于今年对厦门中海航船员服务有限公司等2家机构资质变更申请予以许可,重新颁发了《乙级海船船员服务机构许可证》。此次审批权限的下放,体现了海事简政放权属地管理的专业化和便利化,有利于船员服务机构经营动态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有利于构建与船员市场需求相适应的船员服务体系。

  据厦门海事局船员管理处介绍,船员服务类机构包括海员外派机构、甲级海船船员服务机构和乙级海船船员服务机构。截止目前,厦门辖区共有船员服务类机构23家,其中具有海员外派资质的机构11家,具有甲级海船船员服务资质的机构8家,具有乙级海船船员服务资质的机构11家。2015年船员派遣量逾10000人次,其中对台船员外派量达5235人次,为两岸船员劳务合作和船员产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完)

【编辑:陈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