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夷新闻网讯 近日,浦城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浦城县公安局莲塘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吴永发收受贿赂案件审理终结,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经查,吴永发在2008至2010年任浦城县万安乡派出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办理户籍登记,收受他人贿赂现金7000元、购物卡4000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错误。
浦城县纪委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突出执纪办案主业,开门办案,强化监督,有腐必惩。1至5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34人,其中科级干部6人,目前已对1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树瑜 素萍 晓勇 建华)
浦城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34人 -
福州13:53 05.06.2014 福建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