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检察院组织观摩庭审受贿案件提高公信力

11.12.2014  19:11

 
    福建检察网12月11日讯(陈金英 柯明莉)12月10日,浦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姚隆琦出庭支持公诉一起受贿案件。为提高办案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当天的庭审由检察业务专家、公诉业务骨干进行评议,并邀请了县纪委、反贪局侦办人员到场旁听。
    庭审中,公诉人认为王某虽然已经退休,但他在担任浦城县某园区管委会常委副主任、主任期间,利用手上的职务便利,在工程的施工、验收、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工程承包商及企业集团钱款50余万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案移送审查起诉后,该院决定由分管公诉的副检察长姚隆琦出庭公诉
    公诉人就本案犯罪的事实证据、犯罪构成、社会危害性和引发的警示教育等发表的公诉意见,在揭露犯罪的同时,彰显了理性、平和、文明的执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