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供销社做好涉农企业扶持工作
26.12.2017 00:34
本文来源: 供销合作社
为进一步做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及农村流通企业发展,提升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水平,根据中央、省、市、县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文件精神和《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城县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浦政办〔2017〕184号)规定,浦城县供销社按照全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及农村流通企业发展情况,有的放矢地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家庭农场、开放办社的基层供销社、农副产品加工联系企业、农资经营企业等24家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发放扶持资金共计42万元。资金来源除县财政拨付供销社10万元外,其余32万元均从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中列支。
本文来源: 供销合作社
26.12.2017 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