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不断提高老年人保障水平

19.09.2014  09:55

  一是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至目前,免费为22735位老年人办理《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推行免费乘坐城内公交车待遇,为820名9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的高龄补贴,为11名百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的高龄补贴,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二是认真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从2012年每月260元递增到今年365元。三是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利用福利彩票公益金投资60万元建设20个农村幸福院,为农村老年人建设休闲娱乐等设施,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四是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公共财政投入机制,以城市社区常住人口为基数,按人均5元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经费列入县公共财政的支出范畴,发放居家养老服务代金券,根据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对118名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30至60元服务代金券,为他们提供长期稳固的居家养老服务;逐步落实民办养老机构的床位运营补贴标准,对符合设置批准的养老机构全年每月入住率在60%以上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按年平均实际入住床位数给予适当的床位运营补贴。(浦城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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