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善县全力推进基层综合执法

05.08.2015  08:41

浙江省嘉善县实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始终将“一机构一平台”作为建设城乡一体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重要载体和提升基层综合执法能力建设的有效抓手,按照“从高设标、从严落实、试点先行、扎实落实”的原则,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一、高起点谋划“一机构一平台”设置。以“一机构一平台”为抓手,着力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按照从高设标、从严格落实的要求,推进机构、平台建设。一是准确定位机构、平台。明确镇(街道)执法中队(分局)是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派驻机构,是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心的核心力量。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心是隶属于驻地党委政府的管理平台,是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服务驻地百姓生产生活的主力军。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机构、平台建设,县综合行政执法实施办法、协作配合意见、队伍建设指导意见等框架性文件中都对“一机构一平台”建设进行了明确,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依据。三是建设正规化中队。2012年,全县9个镇(街道)全部设立行政执法中队。2014年,根据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将86%的执法人员下沉到执法一线。每个执法中队(分局)都配置服务大厅、接待室、办案室、值班室、备勤室等功能室,每名队员按照“六个一”的标准配备执法装备,提升中队正规化水平。   二、高标准推进“一机构一平台”运作。坚持统筹部署、以点带面推进,完善运行机制,提升运转水平。一是试点先行。2013年10月,我县姚庄镇按照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分局、中队三块牌子一套班子进行机构设置。同时,成立了镇“数字城管”分中心,将“数字城管”二级平台引入姚庄,成为了中心运转的现实载体,中心成立以来共立案628件。在姚庄试点的基础上,2015年4月,西塘镇成立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建立“智慧西塘”管理平台,将20个成员单位的执法管理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受理范围,对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进行了深度探索。二是规范运作。中心建立了巡查发展、指令督办、协商联动、考核评价“四位一体”的运行机制。建全了网格化巡查机制,落实专职队伍进行巡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形成了简易性问题直办、单独性问题交办、复杂性问题督办的办结方式,按照“定人、定岗、定责、定时”的要求,确保问题得到第一时间处置。三是推动落实。以考核引导、责任追究两个方面强化责任落实。镇(街道)将推动落实机构、平台建设情况列入了县目标责任制考核考评内容。各镇(街道)分别制定百分制考核办法,对落实情况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对履职不到位的单位明确由纪检监察组织进行责任追究。   三、高效率发挥“一机构一平台”作用。综合行政执法“一机构一平台”一经建立便高效运行,截止目前,各基层执法中队共发放限期改正通知书(指令书)164份,立案查处一般程序案件456起。在新划转的18个领域中,已对13个新划转领域实施了行政处罚,新划转职能案件数达到原业务主管部门同期办理案件数的近6倍,其中5个领域实现了行政处罚“”的突破。一是执法合力初步形成。驻镇(街道)原有部门专业执法人员少,各派驻机构均各管一线,执法监管力量难以整合。通过建立执法中心,集中执法资源,整合巡查监管力量,明确职责分工,简化执法层级,有效提升了监管执法末梢的反应能力,有效解决了镇(街道)存在的执法监管真空、缺失等问题。如西塘镇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已经集中了近3000项的行政处罚事项,有效放大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内涵,为更大范围集中执法权探索了路径。二是攻坚机制初步建立。通过建立健全大巡查、大联动机制,先后部署开展了管桩行业整治、木业企业整治、地下空间暨地下人防工程专项整治、燃气安全专项检查等6项专项行动,有效地提升执法效率。三是服务中心更加有力。通过建立“一机构一平台”将服务党委政府的主平台有效前移,各镇(街道)都有了一支能战斗、善攻坚的专职执法队伍,服务中心工作更加有力。各基层执法中心能自觉服务于“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无违建”创建、生猪养殖业转型发展等中心工作。四是回应民生更加及时。执法重心下移,基层执法力量得到增强,服务民生更加及时有效。据统计,实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共接到市民的投诉举报4908件,较同期上升了65.42 %,有效解决4760件,解决率达97%,满意率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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