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司法权力寻租
22.05.2014 18:23
本文来源: 法院
在这里,我们或许可以引入一个更专业的术语----司法权力寻租。它指的是握有司法权的公权者以司法权力为筹码谋求获取自己经济利益的一种非生产性活动。它往往和司法腐败相连,因为在司法权力的寻租过程中极易造成司法腐败。司法权力的正当行使关系到司法公平、社会正义如何切实保障和实现的问题,也是关系到司法机关和人民政府在民众心中的形象与公信力的问题,更是关系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前景的重要问题。但就近几年发生的几起恶性司法腐败案件而言,民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呼声越来越高涨,我国的司法环境和现状需要更多的调研、观察及改善。
笔者认为司法权力寻租活动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没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中。因此完善司法管理体制改革,预防司法体制行政官僚化,对保证司法独立和遏制司法权力寻租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司法管理体制,一方面应当加强财政管理,可以由国家对司法财政经费实行统筹管理,法院的建设维修、更新及办案经费由中央财政调拨,收取的诉讼费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另一方面,应当加强法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职业素养。“除了法官的人格,没有其他东西可以保证实现正义”。如果法官不能以职业法律人的道德标准和职业素养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那么法官所握有的权力内容极有可能成为以权谋私的工具。尤其是对于像我们这种即将步入法官这一神圣职业的预备法官来说,只有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坚定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固筑好拒腐防变的心理防线,才能接受各种挑战,拒绝各色诱惑。
影片中有一个被害者手上刻着救世主耶稣。我觉得这是他的信仰,正是这个信仰让他得以面对生活的窘迫和命运的无情。而法官心中应当也要有那么一个“神灵”,他象征着纯洁、坚强、正义、勇敢,是我们的快乐和幸福,他的名字叫法律。 责任编辑:严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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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5.2014 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