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流转林地一百三十多万亩 实现林业林农双赢

22.06.2015  13:30

   闽西新闻网讯(通讯员 陈天长 丘嘉瑞) 近日,笔者来到昔日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区长汀县河田镇红中村东源林场,只见杉树挺拔茁壮,毛竹摇曳多姿。2006年,六旬老汉刘静美在这个相思岭山场流转林地,植树造林4470亩,现在林场林木蓄积量增加了2倍。

  以往由于分山到户,带来了林地分散、规模变小、成本提高、效益降低的问题,有钱想种树的没山种树,有山种树的没钱种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林业的发展。为此,长汀县林业部门积极破解经营分散难题,探索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机制。通过搭建平台,引导林地有序流转,在全县17个农村乡镇林业站建立林权流转交易服务平台,引导林农以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多种形式流转林地,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和核发新林权证。培育主体,规模经营,扶持发展林业合作社、股份制合作林场、家庭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采取“公司+基地+合作社+林农”的经营模式,有效解决分山到户后林农单家独户“办不了”、村级组织“统不了”、政府“包不了”的问题。实行政策激励,如对在荒山疏林地和迹地更新造林的每亩补助200元;连片营造速生丰产林2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100元;对新造油茶林和油茶林低改的每亩分别补助300元、150元; 对毛竹林集约经营项目每亩补助100公斤毛竹专用肥等。调解纠纷,保障权益,2011年开始,创新涉林纠纷大调解机制,2012组建“县生态资源调解委员会”,为林权流转,林业适度规模经营造稳定环境。

  据统计,长汀县通过“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以转让、出租、合作等形式林权流转面积达133.74万亩,实现了森林资源不断增长,2014年全县林木蓄积量达2052.1万立方米,比林改前的830万立方米增加了1222.1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79.8%;全县农民人均林业纯收入2660元,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总额的25.7%,比2013年增长12.8%,比2002年增加2100元,增长3.7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