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乞讨人员落户,彰显以人为本情怀

19.10.2020  14:27

  近日,天津市民政局从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领取了193名流浪乞讨人员的落户通知书。这193名“无名氏”,自身表达能力存有障碍,经多方寻亲无着,成为长期滞留在市、区救助管理站内的特殊困难群体。落户后,他们将纳入到天津市保障体系进行安置,从此有了身份、不再漂泊。(10月14日《天津日报》) 

  时值深秋,气温逐步下降,“193名流浪乞讨人员将落户天津”消息传来,令人感受到了阵阵温暖。“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唐代著名诗人杜甫曾写下这样的诗句,没想千年之后中的今天,已逐渐成为现实。

  事实上,2015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就曾发布《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解决了包括流浪乞讨人员在内的无户口群体在落户上的政策障碍。随后,重庆、广东、山东在内的多个省份又相继出台了实施细则,这些细则中就包括新增的“无法查找身份信息的滞留流浪乞讨无户口人员”这一类型,进一步将对流浪人群的制度性救助进行完善,而在山东威海、江苏泰州、福建泉州等城市也有所实践。

  此前,各地谋求城市发展招揽人才,大开落户的绿色窗口,而如今各地为保障困难群体的权益,为“无名氏”流浪乞讨人员落户,一边是为城市经济发展注入活力,一边是为困难群体权益托底,这既体现了政府执政能力和服务能力,更彰显了城市管理者的爱民之心、城市以人为本的情怀。

  现实中,有部分流浪乞讨人员找不到户籍,成为事实上的“黑户”,他们就无法享受到依附在户口上的相应权利,如医保、特困救助等,这就意味着,如果没有户口,也无法享受这些法定福利和保障,只能长期游离在社保救济体系之外。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路上,不让一个人掉队。当然,也包括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流浪乞讨人员也需要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不能丢下他们不管的。从这个角度来看,实现对无户口流浪乞讨人员的“应保尽保”是相关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此行为本身也体现了国家为消除贫困这一决心、社会制度的融合和平等。

  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是否能够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是检验社会救助安全网是否密实与牢靠的重要标志,是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而用制度温情驱散流浪乞讨人员心中的寒冬,不仅体现出一个国家、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更是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题中应有之义。(莆田文明网 谢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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