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督导组到福州市检察院检查工作

26.11.2014  18:59

 
  福建检察网11月26日讯(马浙闽 王光忠 郭生教)11月25日,省委第一督导组到福州市检察院调研督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续工作。福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燕培主持和参加相关活动。
  福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矗代表市院党组作汇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部署以来,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持续有效开展。10月20日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认真总结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对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从严管理党员队伍作出部署。总结大会之后,又重点抓好四项工作落实: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贯穿于全市检察工作部署推进全过程。特别是近一个月以来,市院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力求学深悟透,坚决贯彻落实。二是持续深入整改“四风”突出问题。重点围绕文山会海评比泛滥、“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机关作风庸懒散、干部管理监督等九个方面进行专项检查和集中整治。三是积极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在梳理全院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和自身建设等方面,认真出台了制度建设计划,主要包括完善检察干警直接联系基层服务群众制度、完善涉检信访接待化解制度、建立健全改进机关作风制度、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制度等14项制度。四是着力落实党建责任推进队伍建设。重点是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和扎实改进纪律作风建设等工作。
  督导组宋闽旺组长对福州市检察院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要求,扎实有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特别是后续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强调下步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认真加强党的建设,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