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湄洲派出所强化管理 规范四轮电瓶车管理
东南网6月1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吴雪明)四轮电瓶车由于其环保、噪声低等特点,如今已成为湄洲岛一种主要的交通工具。湄洲派出所积极作为、强化管理,让四轮电瓶车逐渐成为度假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敢于担当积极接手“烫山芋”
由于国家政策的限制,在岛上行驶的四轮电瓶车未列入国家工信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电动汽车目录,不能取得机动车号牌。为此,在管理此类四轮电瓶车方面,从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与保障群众权益方面考虑,警方执法陷入两难境地。
自去年3月1日北岸公安分局成立以来,王勉局长就提出分局工作要紧紧围绕服务保障民生、服务妈祖文化、服务发展大局的工作理念,以有为谋有位,牢固树立公安机关的新形象、新面貌、新活力。针对岛上四轮电瓶车这特殊管理难题,所领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四轮电瓶车管理思路,逐步摸索出一条可行有效的道路。
源头治理攻坚克难有条理
通过前期排查摸底,民警获悉岛上四轮电瓶车共有269部,从事四轮电瓶车运营的人较多,许多人以此维持生计,打击取缔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办法。湄洲岛党工委政法委黄建国书记多次召集派出所、旅游、安监等部门针对四轮电瓶车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并制订相应措施,出台了旅游电瓶车管理暂行办法。
由于四轮电瓶车没有行业管理,产品技术水平良莠不齐,上路行驶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重大安全隐患。湄洲派出所主动联系莆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四轮电瓶车进行检测,未取得检测合格的四轮电瓶车上路行驶,一经查获,一律由安监部门予以报废。对那些经质监部门检测合格并出具车辆检验合格证明的四轮电瓶车,参照机动车管理办法,先予以办理“登记”,核发“牌照”,限定核载人数。没有悬挂“牌照”的四轮电瓶车一经查处,严格按照机动车进行管理处罚。
湄洲派出所还立足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主动协调湄洲岛管委会交通执法大队、综治办、旅游局、运管所等相关职能部门,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不定时采取四轮电瓶车专项整治,对无证驾驶四轮电瓶车、超员、超速等常见性交通违法行为严肃处理。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依法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C1证以上(含C1证)驾驶资格;四轮电瓶车必须强制缴纳特种设备责任保险,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可以参照第三方责任强制保险进行理赔;同时实行日检制,每天参与运营的四轮电瓶车必须进行检验,绝不允许“带病车辆”上道路行驶;四是实行累计积分制,对查证属实的违规行为发现一次记违规记录一次,一年累计达三次的建议由管委会牵头多部门讨论对该四轮电瓶车进行强制报废并责令退出市场。
着眼全局统筹兼顾取成效
湄洲派出所还根据旅游淡旺季、船班次载客数的突出特点,将现有的269部四轮电瓶车外观颜色按黄、蓝、绿分为三个大组,每个大组再以编号进行区分为六个小组,由四轮电瓶车从业者自行召集15人组成1个小组,每个小组推选1个小组长,每个小组严格按时间段进行轮流待客,对未轮到班次的电瓶车严禁在湄洲大道单面街停靠。同时,不断完善码头生态停车场建设,重新划分私家车、公交车、四轮电瓶车、二轮摩托车等车辆待客区域及卸客区域,最大限度地优化车场使用功能,努力确保人车分流、秩序井然。
去年以来,湄洲派出所抓住宫下码头周边交通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的有利契机,针对湄洲岛宫下码头周边旅游环境存在着游客高峰期秩序混乱及电瓶车管理无序等现象,着眼全局,整体推进,忙而不乱,错落有致,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行动以来,共查处涉及四轮电瓶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96起,行政拘留5人,3人驾驶证各被扣12分,2人因醉酒驾驶被追究刑事责任。如今,四轮电瓶车已从原先的无序变有序,无礼变有礼,逐渐成为游客感受湄洲岛独具特色的第一缕人文气息,并逐渐构筑起湄洲岛一道亮丽的“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