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法院:内外兼修 只为留住家的温馨

22.09.2015  18:01
  泉州市洛江区法院家事审判庭今年4月24日成立后,在短短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就受理家事案件77件,已结58件,其中判决12件,调解、撤诉46件,调撤率为79.3%。8月11日,家事法官孙玫芳因工作表现突出,还受到了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嘉奖。

  在如此短的时间里,为何洛江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就获得了如此喜人的成绩呢?9月15日,记者带着疑问来到了洛江法院。

  “清官难断家务事。家事案件无法以官司胜败来论输赢,调解是解决矛盾的最好途径。”孙玫芳带着记者参观家事审判庭。

  一走进家事审判庭,“以和为贵”的牌匾就映入记者的眼帘,法庭的一旁还有个“亲子活动室”,里面配有婴儿床、儿童桌椅、益智玩具、书籍等,堪称是个儿童乐园。“为了方便带小孩的当事人安心参与调解和诉讼,避免让孩子看到父母吵架的场面,所以我们设立了‘亲子活动室’,转移孩子的注意力,从而维护孩子的身心健康。”孙玫芳微笑着告诉记者。

  “探索非对抗性、灵活性、温和性、高效性的家事调解,为当事人创造一个良好的交流和表达诉求的平台。”洛江法院院长蔡建南告诉记者,家事审判庭秉承“温情注入审判,司法关护家园”的理念,将法律权威的刚性与法官情怀的柔性相结合,以柔性诉讼传递司法温情。

  除了练好“外功”,洛江法院家事审判庭更注重练好“内功”。

  “对家事案件不能简单地以权威性裁判来‘分清是非’,而应以弥合感情作为出发点,对当事人热心接待、诚心听诉、细心研判、耐心调解。尽量做到深入细致了解当事人的内心世界,‘劝、批、谈、教’相结合,把促成当事人之间恢复感情、消除对立、实现和解作为纠纷解决的根本目标和价值取向。”蔡建南的话语中透出了家事审判的“内功秘诀”。

  今年8月,洛江区万安街道居民谢先生一纸诉状将妻子吴女士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准予他和吴女士离婚。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陈婷凤立即展开前期的调查工作。

  “这个案子调解是最好的解决方法。”陈婷凤经过多方了解后,得知原告谢先生婚前就已是一名盲人,又多病缠身。他和吴女士能够结为夫妻,且生有一子,其实是较为不易的一件事。

  8月24日,陈婷凤与万安街道特邀调解员王华龙来到吴女士娘家所在地洛安村,进行调解。陈婷凤一行人在做吴女士家人的思想工作时,得知吴女士本人其实并不想离婚。

  “谢先生,您应该放下心理负担,多想想吴女士为了这个家庭的付出,再想想如何才能给孩子更好的生活。”陈婷凤一行人随即通知谢先生到法院进行调解。经过一下午的努力,谢先生最终放下离婚念头,撤回起诉,一对本身结合不易的夫妻得以“破镜重圆”。

  蔡建南表示,洛江法院今后将充分发挥家事审判庭的职能作用,努力挖掘发展的空间和潜力,加强与妇联、学校、民政、公安、司法等机构联动,建立机制,形成合力,承担起社会责任,共建安宁幸福的婚姻家庭关系,留住家的温馨。 来源:海峡法治在线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