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检察院荣获“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03.07.2014  14:05

 

福建检察网7月3日讯(张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3周年之际,泉州市洛江区检察院被中共福建省委授予“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洛江区及泉州市检察机关唯一获此殊荣。

近年来,泉州市洛江区检察院党支部在洛江区委、洛江区直机关工委和该院党组的坚强领导和具体指导下,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丰富工作载体,构建“学习型、有为型、奉献型”基层党组织,着力打造具有洛江检察特色的党建工作品牌,先后获得省级青年文明号、省“五四”青年奖章集体、市文明单位、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党建工作和检察工作得到上级和人民群众高度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