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中院:砂浆洒落邻居楼板 不清理反伤人付代价

12.12.2014  17:15
  【案情】

  2014年6月15日,曾某在浇筑房屋第三层时有些混凝土滴漏至邻居曾某某楼板。双方因清理滴漏的混凝土发生争执,争执中曾某某妻子受伤花去医疗费210.34元。第二天,曾某某妻子自行清理楼板后将混凝土倒在曾某门口,叫曾某自己倒掉。曾某见状要求曾某某清理,双方再次发生争吵厮打致曾某某受伤,花去医疗费3558.9元。

  【审判】

  近日,武平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曾某赔偿邻居曾某某夫妇医疗费等各项损失5000余元。

  【评析】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在使用自己的不动产时,要防止和避免损害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权益。

  该案曾某在在浇筑房屋第三层时将混凝土滴漏至邻居曾某某楼板,给曾某某带来不便,理应将滴漏在楼板的混凝土及时清理干净,时间长了不容易清理。清理楼板本为小事,双方因此发生争吵厮打更为不该,曾某也为此付出更大的代价。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