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法院“冻结财付通”执结九年债务
12.07.2019 12:04
本文来源: 法院
2011年被执行人李某尚欠杨某债务2万元,之后被执行人李某长期外出躲避债务,且无财产可供执行,导致申请人杨某债务无法执行到位。今年7月初,泰宁法院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名下的财付通账户余额有变化,遂予以冻结。因被执行人李某财付通账户交易受限制,给生意上带来不便,寸步难行,迫使被执行人李某主动联系法官,主动交纳完毕执行款,案件圆满执结。
今年以来,该院累计发布失信限高令498人次,判决拒执罪4件5人,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68人次,79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给付义务。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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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2019 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