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检察院:致力成为“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

14.01.2015  19:33

 

    福建检察网1月14日讯 (吴艳琴 张龙)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政法系统“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泰宁县人民检察院“开门纳谏”,广泛收集来自各行各业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针对社会和群众反映比较集中问题,泰宁县人民检察院不等、不拖、不回避,提出了多项整改意见,力争办好“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

以案说法,送法下乡

    部分群众提出,比较偏远地区的村民法制意识比较淡薄,对于一些常见的犯罪行为缺乏足够的认识,导致原本可以避免的犯罪行为常有发生。应加强对边远地区村民的普法。
    针对该意见,泰宁县人民检察院采取整改措施:一是利用法制宣传解民惑。以到农村宣布不起诉决定为契机,开展以案说法活动。为了将普法工作常态化、机制化,在各乡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泰宁县人民检察院在多所学校开创了法制课程。抽调业务骨干为村民讲授法律知识。2013年以来,共授课50余次,共计120余课时。二是推行巡回办案制度,联合法院对有条件的个案直接进入社区、乡村就地审判,发挥以案释法宣传法律的作用。   下沉基层,倾听民声   
    部分群众提出,检察机关常驻办公室,缺乏下基层、接地气的经验,应合理安排工作,定期下基层了解民生。
    针对该意见,泰宁县人民检察院以大田和下渠两个乡镇为试点,分5个工作小组进入19个行政村开展了旨在向基层群众了解民情,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的大走访活动,共计走家庭访2800余户,发出宣传单3000余份。为了巩固走访效果,泰宁县人民检察院每半年对干警走访情况进行回访,对办结的重大案件进行回访,对走访中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妥善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是否有所改善进行回访。

公开检务,提升公信

    在人民群众众多意见和建议中,一条 “检察机关办案过于神秘,民众对检察机关职能的不了解间接导致了对检察机关办案的不了解、不支持、不满意。应强化检务公开。”的建议引发泰宁县人民检察院对工作方法的深度思考。泰宁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让群众对检察机关、检察工作有个具象的认识。检察开放日活日当天,泰宁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到了人大、政协、乡镇以及各界人士来检察机关参观办案场所、听取检察工作报告,得到了各界好评。
    为了让群众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泰宁县人民检察院推行案件听证会制度,对拟不起诉案件召开听证会,主动听取各方意见。2013年以来共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听证会20余件,让群众感到案件处理决定合法、合理也合情,为法律监督提供有效途径,提升检察机关亲和力和公信力。

检民合作,助力环保

    部分群众提出,近年来,涉林犯罪屡禁不止,影响林区的稳定。应多方面维护林区的安定。
    针对该建议,泰宁县人民检察院一方面,立足林业检察职能,延伸工作触角,在多个林区设立了检察联络站点,聘任数名林场职工、村民兼任联络员,形成了“院有室、场有站、社区有点、群众当中有联络员”的四级联络服务体系,大力保障林区安全稳定;另一方面,推动检力下沉,利用“检察长接待日”活动,接受群众的举报控告。

巧推和解,和谐邻里

    近年来,因为邻里矛盾等诱发的犯罪较多,激化了社会矛盾,影响了邻里关系和社会和谐。针对这一情况,泰宁县人民检察院适当运用刑事和解机制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带案进村入户,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维护邻里和谐。2013年以来,共办理刑事和解案件30余件。
    由于整改措施“接地气”,得到群众的欢迎和认可,泰宁县人民检察院被誉为“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