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检察:社会各界眼中的规范司法

02.12.2015  00:14

 

福建检察网12月1日讯(吴艳琴)近日,泰宁县检察院面向全县举办了“我眼中的规范司法”活动,检察院通过微信、门户网站、电话、走访的途径收集广大群众对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的看法,收到了多条“我眼中的规范司法”意见。

人大代表说:“我眼中的规范司法”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不断丰富检务公开的内容、拓展检务公开范围、创新检务公开形式、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人民监督员说“以问题为导向,不断规范每个干警的每次执法行为,保障案件中每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真义,这就是我认为的规范司法”。

老百姓说:“我眼中的规范司法”就是检察院不在神秘,能够让我们直观的看到检察院在干些什么,能够感觉到检察院在慢慢融入到我们的生活之中,通过检察官们的不断努力改善群众的法律意识,让我们面对一些法律常识时不会犯错误。

律师说:加强诉讼监督职能、强化律师执业保障。检察官和律师在是诉讼活动中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监督,共同维护司法权威,做到“对抗不对立、交锋不交恶”。

公安说“要规范司法行为、强化依法收集、固定证据的意识和排除非法证据的意识,转变观念、共同提高案件质量、使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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