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检察院公开听证机制规范司法行为

03.03.2015  19:40

 

    福建检察网3月3日讯(潘修文 涂永裕) 前不久,泰宁县检察院召开三明市首个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会,积极探索羁押必要性审查领域的公开听证机制。
    一名参加过泰宁县检察院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的被害人表示:“公开听证会了给我充分表达自己想法的机会,而且检察院把我的意见听进去了,这让我对他们的处理结果更信服了。”多名参加过泰宁县人民检察院案件审查公开听证会的人大代表肯定了公开听证会机制,认为公开听证会“透明、阳光”,“既保证案件审查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也体现了检察机‘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工作理念和‘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提高了处理决定的公信力”。
    据了解,为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工作,保障检察权阳光运行,2014年开始,泰宁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工作。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指出了需要重点整治的八个方面司法不规范问题。为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关于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的要求,泰宁县人民检察院在总结本院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泰宁县人民检察院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工作细则》,为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工作常态化、机制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泰宁县人民检察院表示,将在总结既往公开听证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把公开听证机制引入拟不逮捕、拟不支持监督申请等类型案件的审查工作中,充分保障当事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法律文书的释法说理水平,全面规范司法行为,力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