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推行村(居)安全生产工作“双考”模式
17.03.2016 12:35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双考”对象,根据村级工作量大小,全乡(镇)分三类等次进行考核,对村(居)“两委”干部特别是分管安全生产干部的日常工作实行季度绩效考核,对年度责任目标落实情况开展年终绩效考核,乡(镇)党委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指标量化、规定细化是泰宁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一大特点,所有考核指标将更具有导向性和动态性,同时,全乡(镇)实行考核“双扣分”制度,即在季度考核中,一旦发生事故按照考核标准扣分,在年终考评时将再扣一次分,并将考核排名在全镇进行通报。每次的考核结果将与村“两委”干部的安全工作奖金挂钩,与评先评优挂钩。考评将依据各项指标进行量化打分,对考评为不称职等次的村、社区“两委”干部,不予发放奖金,且一年内不得评优评先,并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泰宁县安监局)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7.03.2016 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