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完善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常态化制度

07.04.2015  20:53
         近日,泰宁县印发了《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制度》,要求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这一安全生产领域长效机制的建立,标志着泰宁县安全生产监督暗访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结合执法定期化。将暗查暗访工作纳入年度执法计划,每季度不少于1次,由县分管领导带队;针对阶段重点工作在开展执法前明确本次暗查暗访目标,明确任务分工,突出检查重点,直取第一资料,保证暗查暗访工作的严肃性、实效性。

      二是结合媒体公开化。将邀请新闻媒体、行业专家参加作为制度,对现场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录音、摄影、摄像记录,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现场作出处理决定,下达相应的执法文书,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行为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三是结合约谈制度化。暗查暗访结束后,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和相关部门反馈检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对企业及有关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县政府和相关部门通报;针对隐患未按期整改到位的企业负责人及属地和行业管理部门负责人,由县分管领导对其进行约谈。

      四是强化督办实效。对带有普遍性的重大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县安委会挂牌督办,在季度例会上举一反三,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抓好落实;对企业拒绝、阻碍暗查暗访工作或者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一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依法严肃处理。

      五是强化纪律保障。邀请县纪委参与,对暗查暗访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暗查暗访走过场、不严格依法查处非法违法行为的执法人员,以及扰乱被检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接受被检对象贿赂,存在包庇隐瞒、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泰宁县安监局  丘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