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四项机制”推动综合安全监管

28.01.2016  11:06
     近日,泰宁县“四项机制”推动综合安全监管。

  一是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充分利用全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大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截止目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共纳入单位248家,已开展隐患排查工作248家,覆盖率100%;共排查一般隐患254个,整改254个,整改率100%。

  二是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常态化机制。细化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和专家检查的重点、频次,县安办制定了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工作制度和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规范,全年组织督查组7个,分别开展督查活动21次,强化了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三是建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长效机制。日常工作中,全县将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相结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实现了“打非治违”的常态化。15年全县共打击非法违法、治理纠正违章行为1849次。

  四是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开通12350安全生产有奖举报电话,鼓励举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1-12月全县共接到群众举报11件,核查11件,查实4件。其中:举报安全生产事故3件,核查3件,查实1件;举报安全生产隐患5件,核查5件,查实2件;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3件,经核查均不属实。(泰宁县安监局 丘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