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四个优先”将安全生产列入“县委书记工程”

28.07.2016  03:09
  

  泰宁县明确将安全生产纳入书记工程,予以重点研究重点落实重点考核。目前,各乡(镇)和单位的党委一把手也把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工作摆在首位,成为了党委  一把手主抓的重点工作,全县安全生产实现了四个“优先”。

  一是摆位优先置顶。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专题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重大问题;县人大、县政协每年也将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问题列入人大议案、政协提案进行交办,全县形成了“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二是力量优先保障。该县按照“乡镇2-3名、村居1-2名”的标准,在9个乡镇和117个村居配备178名安监员,并出台“安监机构必须延伸到工业园区,乡镇、村居安监人员必须专职,调整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和专职安监员必须征求县安委会意见”等硬性规定,明确乡镇分管领导任安监站长、村居主任为监管员、退役士官优先安排安监员、定期公务员招考安监员,保证安监队伍的稳定性。

  三是资金优先安排。按照“安全投入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的原则,逐年加大财政保障,安全发展基金由最初的10万元增加到20万元,并对重大隐患整治经费实行“一事一议”,单独设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基金,解除安监工作经费难题。

  四是考核优先兑现。逐年加大安全生产考核权重,参照省市安全生产绩效评估办法实行无基分考核,在全县绩效评估总分基础上实行奖扣分,分季度进行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同时,该县严格执行事前追究和事后追究并重制度,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力、督促检查不落实、挂牌督办隐患未整改的乡镇和部门,严格实行问责。在提拔任用干部时,积极征求安监部门的意见,凡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一律不得评先评优,一律不得提拔重用。(泰宁县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