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五级覆盖”

17.03.2015  21:44
         3月16日,泰宁县制定下发《关于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及村居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的通知》,并下发《行政村(社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定进度汇总表》。

通知要求,在全县9个乡(镇)已制定出台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的基础上,由各乡(镇)政府督促指导全县111个行政村,6个居民委员会在4月20日前全面制定出台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通过《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承诺书》或村规民约等具体形式,把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全面拓展到整个辖区范围,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五级覆盖”。

通知要求2015年度上半年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时,每个乡(镇)必须至少抽查2个村居,将“党政同责”制度作为重点核查项目,确保该项工作落实“全覆盖”。(泰宁县安监局    丘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