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五强化”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10.11.2016  20:36
  

泰宁县“五强化”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乡(镇)两级安委会明确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政府所有副职领导为安委会副主任,一名党委副书记联系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分管工业经济的党员副镇长(副主任)、排位第一的部门副职领导分管安全。

二是强化机制保障。建立健全县级领导(县直单位)联系乡(镇)、乡(镇)领导联系片区、驻村干部联系村、村干部联系组、村民小组长联系户监管责任机制。全县116个行政村(社区)全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员,明确监管责任和范围,实现网格化管理。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全面推进“五级五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将“五级五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责任体系建设列入问题隐患整治任务,并开展专项督查。全县58家规上企业“五落实五到位”责任落实覆盖率100%。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全县共编印安全知识读本1万册、安全宣传单4.2万份,悬挂、张贴标语200余条,张贴宣传画500余张,出宣传报28期,出动宣传车72台次。

五是强化隐患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全县统一的隐患排查治理互联网信息平台,全县213家企业通过信息平台完成注册。在重点企业试行现场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化管理,做到“一企业一清单、一车间一表格、一岗位一对照卡”,采取企业自查、部门排查、分类管理等措施,对照问题逐条逐项“回头看”。(泰宁县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