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永定区法院首邀陪审员参与执行听证
20.03.2017 21:14
本文来源: 法院
该起执行异议之诉还得追溯到农村信用合作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与简某贞、陈某恩等7人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17年1月,永定法院执行该起案件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简某贞名下有套房产可供执行,遂依法查封并裁定评估拍卖该房产。同年3月2日,简某贞的父亲简某超以其拥有房产的土地使用权证且房子系其所建提出案外人异议,要求法院停止执行该套房产。
听证会上,异议人坚持认为争议房产应归其所有,而银行方和参与听证的其他被执行人则认为被执行人简某贞拥有争议房产的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手续,房产应是简某贞的,法院应继续评估拍卖该套房产。
围绕争议的关键问题,主持听证的执行法官按照程序引导当事人先后进行了举证、质证,并认真听取各方辩论意见。参加听证的2名人民陪审员根据自己的工作经验判断,分别向当事人核实了有关争议的几个问题,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听证持续了1个半小时,因异议人不同意和解,且案件矛盾争议较大,法院决定择期作出裁定。
永定法院执行局局长林祥贞介绍,引入陪审员参与执行听证,既能充分发挥具有专业知识、经验丰富的人民陪审员帮助法官查清争议案件事实的作用,帮助化解激烈的矛盾纠纷,又能有效的监督法院执行工作,促进执行规范公开透明,让当事人更加信服法院。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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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2017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