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法院首次以危险驾驶罪判决伪校车案

05.12.2018  13:40
  近日,仙游法院首次以危险驾驶罪共犯依法判处“伪校车”案幼儿园园长陈某拘役1个月,罚金4000元。

  今年6月,仙游县园庄镇某幼儿园“校车”驾驶员郑某驾驶该校“校车”,承载十二名该校学生及一名随车教师,行经仙游县道枫园线路段被园庄派出所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查询,郑某驾驶的“校车”并未取得校车标牌,而是一辆小型面包车,这辆面包车核载人数为7人,而车上驾乘人员共有14人,超过核定人数100%,属严重超载行为。

  仙游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校车”驾驶员郑某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其行为侵犯公共安全,构成危险驾驶罪。而该幼儿园园长陈某雇佣司机郑某驾驶“校车”接送幼儿园学生,作为机动车的管理人对超载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其行为亦构成危险驾驶罪,系共同犯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